太原男子襲殺兩任鄰居案宣判 被指非精神病獲死刑
懷疑有人要害自己,趙萬春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先後捅死兩個老鄰居。法庭上,辯護人對趙萬春提出精神病鑑定的申請。今天,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案件一審進行宣判,因為辯方沒能提供趙萬春精神異常的有力證據,法院認定其是在“思維正常”的情況下作案,趙萬春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今年61歲的趙萬春,是太原市財政局的退休職工。今年7月11日,趙萬春先後捅死2人捅傷2人。被殺的兩人都曾是趙萬春的鄰居。案件的起因是趙萬春“懷疑有人盜竊自己的財物,懷疑自己的電話被竊聽……”這些事情,趙萬春曾無數次對人提起,還曾多次報警。但相關部門均沒有查出有外入侵的情況。最終,趙萬春認為這些事情都是鄰居所為,並於案發當天,駕車攜帶刀具出了門,對牛某、武某兩家痛下殺手,造成2死2輕傷的慘痛結果。
開庭時,辨方律師提出要對趙萬春進行精神病鑑定,但這一觀點並沒有被法院採信。法院認為,趙萬春自行開車前往案發地點,事後還能自動投案,殺人行為屬於趙萬春在“思維正常”的情況下按照主觀支配所為。而且,也沒有相關證據證明趙萬春曾因精神病進行過治療,其家庭成員也沒有精神病史。
最終,因為趙萬春“行為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趙萬春死刑,並賠償被害人和受害人各項損失。(記者 郭衞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