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圍墾公司原書記受賄630萬被判無期
新華網廣州12月11日電 (記者 孔博)先後擔任廣州南沙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廣州南沙圍墾開發公司黨委書記的萬年保,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賄送的人民幣630萬元、美金4500元以及價值人民幣3.78萬元的四方聯郵票四套。廣州中院11日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
廣州中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11月至12月,萬年保在擔任廣州南沙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未經正式招投標程序,將廣州南沙物流保税區部分工程以追加工程的方式發包給中國水產廣州建港工程公司和中港四航局第一工程公司,並要求這兩個公司將工程分包給廣州市番禺生城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萬年保先後6次收受番禺生城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惠生賄送的人民幣600萬元。
2003年11月,萬年保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進度、工程質量以及工程款結算方面為華南理工大學建築設計院勘察工程有限公司牟取利益。2005年2月至4月,萬年保未經招投標程序,將南沙物流保税區部分工程以追加工程的形式發包給中港第四航務工程局,並要求將其分包給華南理工大學建築設計院勘察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萬年保先後收受該公司負責人林忠明賄送的美元2000元,人民幣29萬元。
2006年至2008年間,萬年保利用擔任廣州南沙圍墾開發公司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幫助包工頭冼樹棠掛靠的廣州市星凱建設工程公司承攬了廣州南沙圍墾開發公司發包的路面加寬等工程。萬年保先後收受冼樹棠賄送的人民幣1萬元,美元2500元,並索要了價值人民幣7000元和8000元的四方聯郵票各一套。
2008年,廣州市番禺區沙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陸續承接了廣州南沙圍墾開發公司發包的部分工程。同年10月,萬年保向沙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陳國權索要了價值人民幣22800元的四方聯郵票兩套,為陳國權在承建工程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工程款結算方面謀取利益。
廣州中院經審理認為,萬年保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萬年保在案發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是自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鑑於其犯罪的性質、次數、數額、認罪悔罪表現及僅退繳部分贓款等事實、情節,決定給予其從輕處罰;萬年保的部分受賄犯罪屬索賄,依法應從重處罰。遂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