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41人涉黑團伙被判刑 兩首犯被判無期
新華網廣州12月11日電(記者孔博)廣州一涉黑團伙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控制了廣東多個地市21個工地的鋼材供應,牟取不法利益。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1日對該團伙的41名成員一審宣判,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綁架、搶劫、敲詐勒索等12項罪名,判處首犯李忠、戴洪亮無期徒刑,其他成員被判處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廣州中院審理查明,自2007年3月起,在廣州從事鋼材貿易的湖南省衡山縣人李忠為壟斷部分地區的鋼材供應,糾合長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而有一定勢力的同鄉戴洪亮,戴洪亮又夥同他人在珠海市、中山市、清遠市等地的高速公路出口設點“守路口”,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攔截湖南省衡山縣籍的運輸鋼材貨車,實施綁架、搶劫、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同時在部分工地外“守工地”,在工地附近守候攔截運送鋼材的車輛,或恐嚇與工地聯繫鋼材供應的銷售人員,排斥打壓鋼材供應市場的競爭對手,迫使其他公司無法向工地供應鋼材。又指派同案人聯繫有關建築工地,在與建築工地達成鋼材供貨協議後,由李忠指揮採用作假手段虛增鋼材重量,由戴洪亮指派同案人押運鋼材到建築工地進行詐騙活動。截至案發,該組織已逐步非法控制了廣州、珠海、佛山、肇慶、雲浮、河源、中山、惠州、清遠等地的21個工地的鋼材供應。
2007年8月,李忠利用他人名義註冊成立廣州市天河迦建貿易行,並資助戴洪亮通過強迫交易的形式獲得一個停車場的經營權,以迦建公司為依託,以停車場為主要據點,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戴洪亮等人為首的四個小團伙,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均受李忠的幕後指揮協調和調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