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查處事故背後瀆職犯罪 百餘公職人員“落馬”
記者日前從遼寧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獲悉,這個省檢察機關近三年探索建立同步介入事故調查機制。此間,共有109名事故背後的國家工作人員因瀆職犯罪“落馬”。
遼寧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杜迎春介紹,一般安全事故所涉瀆職犯罪的證據大都具有較強的時效性,同步介入事故調查有利於及時收集、固定和鑑別證據,對檢察機關發現犯罪線索、查明犯罪事實起到幫助作用,能夠遏制重大責任事故的高發態勢。
據悉,遼寧檢察機關在探索同步介入事故調查機制的過程中,經過摸索總結,練成了三種“絕招”:注意收集相關監管機關的職責規定、現場檢查記錄、現場檢查處理決定書等反映監管人員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的資料,發現其瀆職行為;從審查事故單位的證照、資質是否齊全、合法有效入手,發現事故背後隱藏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等瀆職行為和腐敗問題;注意通過對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調查,注意發現不正常的現象,以此來查證是否存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
目前,遼寧省檢察院和全省16個市(分)院及124個基層院已全部指派專人負責同步介入事故調查工作,並培養出一大批介入責任事故調查的專門型人才。此間,事故調查組根據檢察機關的建議依法移送事故涉及的職務犯罪案件,已經成為這個省事故調查工作的一個必經程序。(記者範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