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一國企發通知作廢職工百萬元股權
中國青年報12月11日報道清晨,北風中的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街頭,一名老人穿過人羣沉默地來回踱步,不時扶一扶自己的小黑帽。
有人經過他身邊,拍拍他肩頭説:“老劉啊,今天靠你咯。”
在他們身後是綁在法院門口兩棵禿樹上的紅條幅:“股權就是財產權,歸還我們的股權”。
這裏的大多數人是一生中頭一回上“公堂”。
“我們126人要起訴,被告……河北省大城縣人民政府與沈大線纜有限公司簽訂的國有產權轉讓協議無效,2004年的改制是無效的。”54歲的退休職工劉樹清在法庭上一字一頓,緩緩地説。
200多張總值百萬元的“廢紙”
100多名職工兼股東要告倒的是一份《股權作廢通知》,因為這份通知不僅作廢了他們大筆財產,還間接讓他們中很多人失去了工作。
2004年,在大城縣政府批示下,國有控股的沈大電纜公司改制重組。原公司總經理孫繼續及其他23人出資買下了公司,構成了新股東。
當時,眾多1994年當上股東的老職工,在10年後下崗了。原因是改制後的公司提出“鼓勵”在職職工入股,至少兩萬元。
“俺們也願意上班,但財務那兒交不出兩萬元,就上不了班啊!只有幾個重要工種的工人,沒交錢也留下了。至於其他一些大半輩子在廠子的人,沒錢就是一腳踢啊。”頭髮花白的鑄工王俊苓説。她1971年進廠,1994年入了6000元的股,也是老股東。
老職工馬世成曾去辦公樓找孫繼續,“我説老孫,我給老伴看病看得沒錢了。可我總得上班,總得活着吧?你看,我有7000元,再借些錢湊成一萬元,算我入半個股行不行?孫繼續説不行,必須得交兩萬。”
如今馬世成的老伴已病逝,他成了低保户,每個月的全部收入是130元。
2008年8月,股東職工們起訴了改制後的公司,而沈大公司辯稱他們“已經沒有”要求權利的“資格”,證據是一紙1999年的《股權作廢通知》。
這則職工們説從來沒見過的通知,如此寫道:“各車間、部室:1999年4月25日我公司第二次改制動員大會後,縣政府已批准進行改制,自新股東入股之後,原股東持有的《大城沈大電纜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證明書》作廢。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