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檢察院開先河 關鍵證人出庭可獲經濟補償
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今天(10日)向一起刑事案件的關鍵證人發送出庭補償金,這標誌着該院於今年9月制定實施的對關鍵證人出庭作證進行經濟補償的制度得到了具體落實。據該院新聞發言人介紹,此後該院所辦案件的關鍵證人出庭作證,都將按制度獲得誤工、食宿、交通等方面的補償。
涉及關鍵證人出庭的這起案件於今年11月開庭審理。據承辦檢察官介紹,該案為一起涉嫌詐騙案件。被告人虛構項目向被害人借款150萬元人民幣,並許諾三天歸還,但半年時間過去卻一分錢未還。此後被害人經多次調查發現,被告人許諾的項目根本不存在。庭審當天,被害人同時作為證人出庭作證,送錢的中間人也作為關鍵證人出庭作證,接受公訴人、辯護人以及法官詢問,對釐清整個案情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此外,被告人還涉及另一宗詐騙事實,但因無必要而未傳喚關鍵證人出庭。
據悉,此次對關鍵證人出庭作證進行經濟補償是北京市檢察機關的第一例,也是全國基層檢察院對關鍵證人出庭作證依據制度化規定進行補償的首例。早在2007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檢察院檢察長慕平參加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團的小組審議時即透露,案件審理中證人因出庭造成經濟影響,會考慮給予其適當經濟補償。2008年初,作為北京市檢察機關的試點單位,西城區檢察院對刑事案件中關鍵證人出庭作證進行了一系列的探索。經過一年多的探索,該院制定了刑事案件關鍵證人出庭作證及經濟補償工作辦法,於今年9月7日正式實施。根據該辦法,刑事案件中關鍵證人出庭作證,應依據北京地區平均生活標準對其參與庭審活動產生的必要費用進行補償。
西城區檢察院新聞發言人表示,補償範圍涵蓋交通費、食宿費及誤工費,且依據證人所處地理位置不同予以細化。其中,誤工費依據北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按半日作為一個計算單位進行補償,食宿費將參照公務員出差的標準,交通費依據實際發生的金額補償,從幾十元至數百元不等。
據有關部門統計,全國法院一審刑事案件中,證人出庭率不超過10%,二審時證人出庭率也不到5%。證人出庭難是困擾司法理論和實務界多年的難解之題,對證人出庭進行補償是破解這一難題的有益探索。(龍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