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流重症兒遭棄屍續:父母稱未將孩子帶出院

這位老年男子可能就是棄童的爺爺,但他始終背向鏡頭、一言不發。
病毒核酸測試陰性 傳染性降低
昨天本報報道了3歲重症甲流男童的遺體被棄置水溝一事,衞生、公安等部門迅速介入。據悉,男童叫周鴻都,籍貫廣西貴港覃塘區石卡鎮,出生地和住址是廣州市白雲區新市石馬村。周鴻都的父親周長軍及妻子昨日已被警方帶走調查,目前家中還有爺爺周水德以及十多個老鄉同住。
文/本報記者任朝亮 圖/記者曹景榮
父母稱“自己沒將孩子帶出醫院”
記者瞭解到,收治過周鴻都的醫院表示,夫妻倆是在簽過同意書後領走孩子的。但記者瞭解到,夫妻倆昨日在派出所否認了這一説法。
“到派出所後,夫妻倆的態度都很模糊,他們否認是自己把孩子帶出醫院的。但其他的不肯説更多。”警方有關人士透露,周長軍夫妻倆至今對“知不知道孩子已經死亡”這個問題,都不肯正面回答。“但是在説到孩子死亡問題時,夫妻倆明顯面露悲傷。”
截至昨晚10時許,記者再次確認,夫婦倆依然在派出所接受調查,沒有回家,而他們仍然不肯透露更多情況。白雲警方表示,此案件仍舊在進一步調查中。“目前正在抓緊時間核實周長軍夫婦及醫院方面提供的信息,並對此案做詳細調查。”警方有關人士説。(《信息時報》供稿)
昨天下午記者得到消息稱,周鴻都的父母並沒有回到廣西貴港老家,而是仍然生活在廣州,目前已經被警方帶走調查。消息還透露,他們的家就在白雲區石馬村桃源南中街的一條巷子裏。記者隨即前往石馬村瞭解情況。
石馬村位於機場高速和廣從公路中間,村子很大。記者來回找了一個多小時才找到“桃源南中街一巷”。
桃源南中街一巷是一條看起來比較新的巷子,周圍都是六七層的民宅,22號是一幢六層的民房。周長軍究竟住在哪?經一箇中年男子“指點”,記者來到四樓,發現唯一的門敞開着,裏面有十幾個打工仔模樣的男男女女,正圍坐在兩張桌子邊吃飯。看見記者,他們只是稍稍抬頭看了一眼,然後繼續吃飯,面無表情。
記者觀察發現,這套房子的面積約有100平方米,三室一廳,外加廚房和洗手間,幾乎沒有什麼值錢的傢俱。有附近的居民告訴記者,周鴻都的父親周長軍和爺爺周水德都住在22號樓,他們老鄉有十幾個人,三層和四層都是他們住的。鄰居告訴記者,十幾個人中上了年紀的就是周水德。
果然,記者在房間裏發現了一位頭髮微微灰白的長者,他正一個人在卧室裏抽煙,眼光顯得抑鬱迷離。記者試圖上前與其聊天,可他見狀即起身出門。無論記者怎麼問,他總是説一句話,“我聽不懂你講話,怎麼和你聊呢”。記者幾次想核實他的身份都沒能成功。
據知情人講,周水德今年55歲,和兒子周長軍都來自廣西貴港市覃塘區石卡鎮。也有街坊透露説,周長軍和父親周水德住在22號樓,而他的妻子並不住在這裏,被棄男童周鴻都也沒來此地住過。石馬村衞生站的醫生稱,沒有為一個叫周鴻都的孩子看過病。
男童未死棄置 屬間接故意殺人
棄置孩子的周長軍夫婦,又將面臨什麼樣的法律後果?記者就此採訪了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何偉。
遭棄前,如果孩子沒死
何偉律師表示,如果父母在孩子未死亡的情況下將其遺棄並導致孩子死亡,應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從周鴻都的情況看,家人並沒有將孩子遺棄在醫院、救護站等地方,而是放到了距離住址十多公里外的水溝中,已經不希望孩子存活,因此懷有主觀上的故意。
何偉介紹説,周鴻都父母的行為並不適用《刑法》第261條的遺棄罪,周鴻都被棄置是一時所為,應以間接故意殺人罪論處。何偉表示,從過往案例看,此類案件的判定會因公檢法機關的介入情況產生不同結果。
遭棄前,如果孩子死了
何偉稱,如果周鴻都是在死後被棄置的,則當事人不會觸犯《刑法》,因為沒有對稱的罪名。《刑法》中只有侮辱屍體罪,而沒有棄置屍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