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北南雙方就選舉法改革達成協議
作者:朱稳坦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方文軍):蘇丹全國大會黨副書記阿里·納非13日在喀土穆宣佈,蘇丹北南雙方領導人已就選舉法改革達成協議。
納非是當天在與“蘇丹人民解放運動”秘書長巴幹·阿蒙舉行的聯合新聞發佈會上做上述表示的。納非説,對選舉法進行改革是蘇丹北南雙方在南方公決法等問題上存在爭議的重要原因。目前,北南雙方已就該事宜的所有方面達成了一致。
巴幹·阿蒙也表示,達成這一協議,意味着北南雙方之間存在的分歧業已結束。他説,協議的具體內容將在充分徵求各黨派意見後對外公佈。
蘇丹執政黨全國大會黨同“蘇丹人民解放運動”於2005年簽署《全面和平協議》,結束了持續21年的內戰。根據協議,南方將於2011年1月就是否與北方“統一”或者“獨立”的問題舉行公投表決。此外,根據《全面和平協議》及隨後對大選日期的調整,蘇丹將於2010年4月舉行大選。但由於雙方在選舉法等一些核心問題上存在爭議,選舉準備工作遲遲難以得到全面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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