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調整職工傷殘津貼及工亡撫卹標準
本報訊 (燕趙都市報 記者楊佳薇) 今年石市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再提高。昨日,記者從石家莊市社保局獲悉,按照省、市統一安排,石市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卹標準將進行統一調整。新標準將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新調整後的工傷保險待遇將於本月底前補發。
據悉,此次工傷職工傷津貼調整標準為: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80元、170元、160元、150元;對於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額不低於140元、120元。
同時,供養親屬撫卹金也予以調高,屬於工亡職工配偶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70元。生活護理費根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分別調整到每人每月978元、783元、587元。
據瞭解,本次調整的人員範圍是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待遇的人員,新標準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所需費用,已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用人單位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卹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的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卹金,按原渠道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用人單位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以及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五級、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由工傷人員現所在單位支付。
相關負責人介紹説,參保單位要儘快到各參保地經辦機構領取核對待遇彙總花名冊、待遇審批表,並陸續返回核對後的花名冊和審批表。新調整後的工傷保險待遇將會補發,預計各經辦機構將於12月23日前做好待遇調整審核工作,並於12月31日前補發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