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部擬規定非醫療過錯致傷將給予補償
北京晨報12月15日報道昨天,記者從中國醫院協會獲悉,衞生部正在委託他們做一項關於知情同意書的規範項目。今後,知情同意書將有望參考國外做法,增設不同的診療方法及利弊等更具人性化的內容。此外,我國相關部門正在探索一些補救措施,通過醫療意外保險、基金等方式給非醫療過錯導致的傷害給予補償。
知情同意書有望出範本
昨天,記者採訪了負責此事的中國醫院協會醫院維權部副主任鄭雪倩律師,她表示目前這一項目正在收集全國各醫院的知情同意書,預計明年將出調研結果。他們正在對知情同意書進行分類,根據疾病情況分幾大類,希望能出台一個統一的範本供各醫院參考並會提供給衞生部。她認為,知情同意書應起到兩個作用:用來規範醫生行為和保證患者選擇的權利。
擬增手術意外預案等內容
“我們會把患者希望知道的內容和醫生認為應該告訴患者的內容進行比對,重疊50%以上的項目應作為重點考慮的告知內容。”此次調研還分析了國外知情同意書內容與我國的對比,醫院協會認為,國外的知情同意書更人性化。“比如他們會把所有治療方法以及優缺點都告訴患者,供其選擇。”記者瞭解到,八成以上患者和醫生認為知情同意書應包括“患者病情的詳細説明”,此外還應包括:治療效果告知、特殊治療方法的選擇、麻醉輸血等相關問題的説明、治療費用、術後注意事項的告知以及手術風險等。
在未來的範本中,擬增設自身疾病特點以及可能出現的併發症説明,不同的診療方法及利弊,手術中發生意外情況將採取的相應措施等內容。“知情同意書應該是幫患者做出正確選擇的憑證,不是一個簡單的合同。”鄭雪倩説。
她表示,據他們瞭解,目前90%訴訟案件中病人都提到沒有告知清楚,對同意書寫的東西不認可。另據北京市二中院調查,三分之二病人認為與醫院溝通不夠。
非醫療過錯患者有望獲補償
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目前我國還沒有對非醫療過錯引起的不良後果的補救措施。這意味着,患者或家屬一旦簽署了知情同意書,手術中或後出現非醫療過錯導致的意外傷害,只能由患者一方承擔損失。“這也是今後我們要研究的方向。知情同意書不應該是患者的生死狀或醫生的免責書。”鄭雪倩表示,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探索其他補救措施,比如通過醫療意外保險、基金等給患者一方一定補償。
■醫院回應
統一範本不宜硬性推行
中日友好醫院醫患辦主任曾慶認為,統一的知情書範本很有必要推行。現在醫患雙方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最大的問題是缺少溝通和告知。他表示,重點規範的內容包括:應告知對象,例如規定家屬代表和主要家屬必須知道患者真實病情,手術風險和併發症,術後可預見性後果及發生幾率等。
在採訪中,也有部分醫院相關負責人認為,硬性推行某一個統一模板的行為似乎過於僵化,更傾向於建議將此模板作為一種行規,供醫院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