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網絡虛擬財產盜竊案主犯獲刑12年
作者:朱稳坦
新華網温州12月17日電 (記者張和平) 在酒店房間安裝盜號軟件,盜取入住客人的網絡遊戲賬號裏的虛擬財產,從中獲利數十萬元。日前,鹿城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梁某有期徒刑12年、鄭某4年。這是温州至今為止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網絡虛擬財產盜竊案。
現年29歲的梁孝會系浙江省平陽縣人,平時愛玩網絡遊戲。2009年1月,他在網上看到了一種能夠實現遠程控制的盜號軟件,如獲至寶,從網上購買了這款軟件,僱了精通電腦的鄭某幫助安裝軟件。隨後,他在温州市區一家高檔酒店連續開了好幾個房間,讓鄭某在這些房間的電腦裏偷偷安裝了盜號軟件。隨後,梁某利用自己的電腦遠程控制這些電腦,守株待兔實施盜竊。
2月16日上午,一名顧客王某入住酒店,他在房間電腦上登錄了自己在“通吃網絡遊戲”裏的賬户。這台電腦事先已被梁某作過手腳,梁某通過盜號軟件,很快獲取了王某的賬號和密碼。梁某進入王某的遊戲賬户後,不禁欣喜若狂,原來裏面竟有199億元的“扎啤”(一種網絡銀子),按市場價估算價值人民幣100多萬元。
梁某急於變現,馬上聯繫了認識的網吧管理員劉軍,讓其幫忙尋找買家,並承諾給劉某好處。劉某很快聯繫到了“銀子商”章某,並將之介紹給梁某。章某明知梁某的網絡銀子是盜竊所得,仍答應與其進行交易。最後,雙方經討價還價,梁某以58萬元的價格將199億元的“扎啤”悉數賣給章某。其中梁某獲利44萬元,劉獲得好處費14萬元。
鹿城區法院在分別判處梁某有期徒刑12年,鄭某4年的同時,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購買贓物的章某及介紹人劉某有期徒刑4年和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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