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產發私財 中鐵物資高管涉貪895萬被判無期
利用擔任中國鐵路物資北京公司金屬部副部長兼鋼軌部部長的職務便利,讓朋友將自己單位的鋼軌低價“買走”,然後再從朋友那高價買回公司,從而騙取公司公款895萬餘元。12月15日,曾擔任中國鐵路物資北京公司金屬部副部長兼鋼軌部部長的苑東和他的“合作伙伴”、老同學——北京中鐵順達貿易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高建因犯貪污罪,分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苑東今年39歲,河北唐山人,本科文化,捕前系中國鐵路物資北京公司金屬部副部長兼鋼軌部部長。高建今年40歲,吉林長春市,大專文化,捕前系北京中鐵順達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經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3月至2007年10月間,苑東利用擔任中國鐵路物資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公司”)金屬部副部長兼鋼軌部部長、負責本單位鋼軌購銷的職務便利,夥同被告人高建,採取將北京公司的鋼軌低價賣給高建控制的北京中鐵順達貿易有限公司、北京中機匯通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等企業後高價購回的手段,先後多次騙取北京公司的公款共計人民幣10 788 162.01元,扣除應繳納税款,苑東、高建將人民幣8 954 174.47元非法佔有。案發後,贓款已全部追繳。
據苑東的供述證明,北京公司是國有企業,他在北京公司鋼軌部負責全面工作。鋼軌部主要負責鋼軌的購買和銷售。具體分為計劃內和計劃外。計劃外的鋼軌先由客户向鋼軌部提出購買要求並支付相應貨款,鋼軌部再向鋼軌公司購買並銷給客户。計劃外的鋼軌價格高於計劃內,但低於市場價格,後再按市場價格賣給客户,從中賺取差額。高建是中機匯通公司經理,高建的妻子是中鐵順達公司的法人,高建也負責中鐵順達的經營。北京公司在做計劃外鋼軌的貿易中,計劃外鋼軌有很大的利潤空間。2003年“非典”前後,他和高建談到把北京公司的計劃外鋼軌低價賣給高建的中機匯通,由中機匯通平價賣給中鐵順達,再由中鐵順達加價賣回給北京公司。鋼軌回到北京公司後,再加價賣給客户。這樣,高建的公司掙到的是低價買回鋼軌高價賣出鋼軌的差額,北京公司掙到的是買回鋼軌加價後賣給客户的差額。實際上給這兩家公司所購買的鋼軌全部都是直髮的,一種是鋼軌還沒有出鋼鐵廠的庫房,一種是在運送給客户的途中的,還有一種是鋼軌已經發送到客户那裏的,和這兩個公司做的鋼軌業務都是在這期間做的,他們都沒有見到鋼軌。大約在2004年,他和高建做鋼軌業務的初期時説過,所掙利潤的15%由高建做業務時使用,剩餘的85%的利潤放在高建公司的賬上,不要做有風險的業務,等他需要時再用。高建沒有表示異議。北京公司與中機匯通、中鐵順達所做的業務,他所在單位北京公司不知道。他向單位領導彙報説,這是兩筆業務,鋼軌賣給中機匯通,為北京公司掙了效益,之後又向中鐵順達購買鋼軌後加些價再賣給其他客户,也為北京公司帶來了效益。但他並沒有把實際情況告訴公司領導。這種業務往來,北京公司是不允許的,公司領導也不會同意。這是他本人和高建具體運作的。2004年,他在北京大興區亦莊買的房子是高建用支票付的,價格是人民幣118萬餘元。他打算把錢還給高建,但一直也沒有還。
據高建的供述證明,2002年,苑東提出來讓他去成立一家公司,他就和妻子出資成立了北京中鐵順達貿易有限公司。因為他自己做的是軸承的業務,跟鐵路沒什麼關係,苑東説公司名稱上要有“中鐵”兩個字,這樣就會讓人覺得他們公司跟鐵路系統有一些關係。公司成立半年之後,苑東讓他再找一家公司,通過倒賬的方式賺取一些利潤。然後他就找到了朋友的中機匯通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他對朋友説他要用中機匯通走一下賬,談好之後,苑東告訴他具體走賬方式就是由中機匯通向北京公司採購,再由中機匯通加價賣給中鐵順達,中鐵順達再加價賣回給北京公司,但是中機匯通賣給中鐵順達的時候,加價一定要少,其餘的價差都放在中鐵順達賣回北京公司的單價裏。他就按照苑東説的回購價開出中鐵順達的增值税票,北京公司收到中鐵順達開出的增值税票後,開出支票,他們收到錢後,他定一個小的價差,由中機匯通開出增值税票,中鐵順達開出支票付給中機匯通,這時候利潤已經留在了中鐵順達,然後中機匯通再開支票,付款給北京公司,這個小价差的利潤就是中機匯通的。價差的利潤現在北京誠通恆物商貿有限公司的賬面上。誠通恆物公司也是他和妻子出資成立的,註冊資金是三百萬元,這三百萬元的註冊資金來源實際上也是價差利潤,他把價差利潤基本上劃到誠通恆物公司,因為中鐵順達裏邊還有他自己的軸承業務,很容易跟走賬的利潤混在一起。苑東讓他們用利潤買過基金,做過股票的一級市場申購。苑東在亦莊有套房子,這套房子是中鐵順達賬上出的支票。買房子是在2004年,苑東來找他,説他手裏沒有這麼多現金,讓中鐵順達先把錢墊付上。當時苑東説是要還錢,後來苑東沒實際還。
另據北京公司財務科科長孫某的證人證言證明,苑東在北京公司主管鋼軌業務,北京公司和中鐵順達、中機匯通之間的業務往來流程跟其他公司是一樣的,財務部門這邊沒有區別,記賬方式也是一樣。財務部門的記賬方式是統一的。財務部門沒有發現北京公司和中鐵順達、中機匯通之間的業務沒有不符合規定的地方。只要符合財務手續,別人就看不出有問題。
一中院審理後認為,苑東無視國家法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夥同高建,採用欺騙手段,貪污公共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貪污罪,且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鑑於涉案贓款已全部追繳,可不認定犯罪情節特別嚴重。
據此,一中院做出上述一審判決。(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