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協稱李莊涉嫌偽造證據案已調查清楚
作者:贺超
北京律師李莊在重慶被拘捕一案再起波瀾。
12月16日下午,20多位律師聯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公安部提出建議,認為應異地偵辦“李莊案”。
此前,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在代理重慶龔剛模涉黑案過程中,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重慶警方拘留,經媒體報道引起廣泛關注,並迅速成為重慶打黑漩渦中的又一焦點。
在該案發生後,北京律師協會派出了5人組奔赴重慶調查瞭解情況,成員包括:協會副會長張小煒、秘書長李冰如、執業紀律與執業調處委員會主任於君、權益保障委員會皮劍龍等。由此,該次調查將針對律師執業紀律與律師權益保障兩個方面展開的意圖明顯。
12月17日上午,正在重慶調查此事的北京律協副會長張小煒告訴《中國經濟週刊》,“大致情況已經調查清楚,待協會商定,將擇期給媒體答覆”。
與此同時,有關法律界人士告訴《中國經濟週刊》,隨着案件的進展,誰將出任涉案律師李莊的辯護律師,亦將引起關注,按照以往的慣例,此類案件多由資深刑辯律師代理。
罕見的當事人檢舉
李莊系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下稱“康達所”)合夥人,此前出任涉黑犯罪嫌疑人龔剛模的辯護律師。
龔剛模於2009年6月20日被重慶警方刑拘,8月12日被執行逮捕,為重慶“打黑”系列案件之一。此後,李莊由龔剛模家屬委託擔任該案第一號被告龔剛模的辯護人。
李莊在接受委託後,先後三次會見龔剛模,並於12月2日,邀請了包括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界泰斗陳光中、刑法學界權威陳興良以及中國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院長曲新久、中國人民大學田宏傑等著名刑事法律專家研討,對龔案作出《專家論證意見書》。
在這份專家聯合簽署的《專家論證意見書》中稱,“根據法院提供的卷宗證據材料複印件,尚不能證明被告人龔剛模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龔剛模在故意殺人案中,並沒有起主要作用,不能由其承擔故意殺人案的主要刑事責任”。
而此次研討會亦在被龔剛模舉報之列,龔舉報稱為此次研討會,李莊向其收取費用高達30萬元。
12月3日,李莊來到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提出了被告人龔剛模在偵查過程中被刑訊逼供、無法正常會見當事人等一系列問題。之後,龔剛模涉黑團伙案原定的開庭日期後延。
但沒想到的是,案情突變。
12月12日,人在北京的李莊被重慶市公安局傳喚。12月13日,李莊被重慶市檢方批准逮捕。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龔剛模等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後,仍對“組織”抱有希望,在人民法院擬訂開庭審理的日子裏,龔剛模為爭取立功,主動向警方檢舉了其辯護律師李莊等人教唆其偽造證據、減輕罪責的事實。
北京一位律師告訴《中國經濟週刊》,刑辯律師被自己的當事人舉報偽造證據的案例是非常少見的。
12月17日,尚在重慶辦案的北京君永律師事務所靳學孔律師告訴《中國經濟週刊》,會見當事人均有看守人員陪同,要發生串供等做偽證的行為絕無可能。靳學孔是此次涉黑案件北京8位代理律師之一,為陳明亮案第三被告人的辯護律師。
李莊其人
據記者調查,自1993年從業以來,李莊一直在河北執業。2002年進入康達所,成為該所合夥人之一。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於1988年建立,為中國內地最早的律師事務所之一,該所無論以規模或是業務能力,在全國均排名前列。所以,李莊進入康達,可謂其事業的一次重大飛躍。
在該所對李莊的介紹中稱,李莊擅長代理重大、複雜、疑難民商事案件的訴訟代理,重大刑事案件的辯護,仲裁代理及非訴訟法律服務,公司法律業務及證券法律業務。
此外,其公開簡歷中還特別提到,李莊“多年來,曾為十餘名職務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了無罪辯護,並使他們得到了無罪釋放,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得到了從輕和減輕處罰。”
但據記者調查,如非此次被捕,李莊在京城刑事辯護律師界並非聲名顯赫,其代理的案件也多為媒體關注度較低者,與其他享有盛名的刑辯律師相比,李所代理的案件少有引發熱議者。而在刑辯律師圈內,李莊律師亦少有參加諸如刑事辯護論壇等各種圈內活動,其觀點以很少見諸於公眾關注的話題與案件研討之中,頗顯低調。
在其被捕後,記者致電北京康達律所其他律師,均表示事先毫不知情,所獲消息也是來自網絡。
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此次李莊被捕後,其之前的一些職業經歷被公開於媒體。其中包括,在沙河市中院審理的一起刑案,李莊作為辯護人,認為公訴人出示的1000餘頁偵查卷中存在偽證、誘供等問題,發表措詞嚴厲的辯護意見。當日中午庭審結束,李莊被沙河市公安局警員強行帶走,限制人身自由5小時。隨後,李莊到海淀法院狀告沙河公安局違法,並要求確認警方行為違法,索賠一萬元。
12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下屬正義網以“‘打黑造假’律師李莊曾以車撞女檢察官當庭恐嚇”報道李莊在過往案件中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