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檢查發現300個小金庫 涉及金額近1.3億
作者:贺超
中廣網廣州12月21日消息 (記者黃少煥 通訊員粵紀宣)廣東省紀委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一批近來廣東省查處的違規私設“小金庫”典型案件的情況。
今年4月以來,按照中央和廣東省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廣東省成立了由省紀委、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牽頭的治理“小金庫”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廣東全省各地各單位認真開展新一輪“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檢查中,廣東全省共發現“小金庫”300個,涉及金額近1.3億元。這次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涉及單位範圍廣。這次治理範圍包括了省、市、縣、鎮四級所有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總數達36066户。如此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全省所有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進行全面系統的清理,這在廣東省歷次對“小金庫”的專項治理中前所未有。二是治理工作方法新。這次檢查方法採取了單位自查、上一級重點檢查和舉報檢查“三位一體”的方式進行。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自查率達到100%;省、市、縣三級治理機構共組織了596個檢查組,對全省3087個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進行了重點檢查,佔治理範圍單位總數的8.6%,其中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的檢查比率為35.2%,兩項均超過了中央規定的檢查數。同時按照羣眾舉報線索,對被舉報單位進行了重點核查。全省經自查和“回頭看”發現問題的單位共190個,涉及“小金庫”229個,金額1.01億元;經重點檢查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單位60個,涉及“小金庫”71個,金額2914.88萬元;其中,經核查舉報線索發現“小金庫”16個,涉及金額549.24萬元。三是獎勵舉報力度大。針對“小金庫”隱蔽性強,發現難的特點,廣東省加大宣傳力度,暢通舉報渠道,鼓勵羣眾舉報,按照舉報查實的“小金庫”數額的3-5%對舉報人實行獎勵。在專項治理工作期間,全省各級治理機構共收到羣眾舉報線索338件。目前,已全部進行了核查。下一步,各級治理機構將根據對舉報線索核查的情況,認真兑現對舉報人的獎勵。四是紀律處理要求嚴。廣東省紀委發文專門就認真做好治理工作作出紀律規定。廣東全省檢查發現的“小金庫”中,已有225個進行了整改或受到處理,佔清理出“小金庫”總數的83.6%,已追究有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15人,行政處罰18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1人。其餘“小金庫”問題及涉案人員正在進一步整改和處理中。
從這次專項治理情況看,雖然近年來廣東省的“小金庫”治理工作力度大,措施得力,成效也比較明顯,但是,“小金庫”問題在一些地區和部門依然存在,有的還十分嚴重。總結近來查處和檢查發現的“小金庫”案件,廣東省的“小金庫”問題主要表現出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從發現“小金庫”的單位來看,主要是在執收、執罰權相對集中的行政執法單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下屬的企事業單位,以及與人民羣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單位,在這次專項治理中,教育系統發現“小金庫”的佔相當大的比率。二是從“小金庫”存在的形式看,有的帳外設帳,有的公款私存,有的設在下屬單位,形式多樣,隱蔽性強。三是從“小金庫”的資金來源看,主要包括採取截留國家或單位收入不入帳,或者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或者以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財政資金,或者採取虛報項目、虛開發票的方法套取有關專項資金等。四是從“小金庫”資金的使用來看,有的用於吃喝玩樂、請客送禮;有的搞小團體利益,私自發放獎金福利;有的供個別領導人揮霍享受;有的將“小金庫”資金向外借貸,從中收取定額利息,甚至貪污挪用、集體私分,等等。檢查發現的10起違規私設“小金庫”典型案件是:
1、化州市農業局長莫冠佳私設“小金庫”案。經查,莫冠佳自1999年2月任化州市農業局副局長(主持全面工作,2002年2月至2009年1月任局長)以來,授意有關部門利用工作便利,採取虛報項目、虛開發票等方法,套取扶貧、救災等涉農專項資金;同時,私設項目亂收管理費,坐收坐支罰沒款,先後私設“小金庫”6個,金額累計達1618.65萬元。上述資金,有的以福利、補助等名義被私分;有的以白條支付用於業務聯繫、業務接待等開支;有的被提取現金供莫本人使用。目前,莫冠佳已被化州市紀委立案查處,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韶關市環境保護局私設“小金庫”案。經查,1997年11月至2006年2月,韶關市環保局在時任局長陳應仕的安排下,通過下屬環保科技研究所和環境技術裝備發展公司,以綜合評價費、運行維護費、技術服務費的名義,收取有關企業贊助費1054.1萬元;同時採取截留、挪用、擠佔等手段,套取環境污染專項治理費175萬元,放入“小金庫”。“小金庫”累計金額達1361.2萬元。陳應仕被處撤銷局長職務和行政降級,留黨察看一年。
3、珠海市路燈管理處私設“小金庫”案。經查,自2004年初至2008年底,珠海市路燈管理處採取將業務設計費、招標資料費、房租等收入不入帳等手段,截留資金私設“小金庫”;同時分別在下屬路燈所和燈藝公司私設“小金庫”。以上“小金庫”金額共計350.9萬元,全部用於發放職工福利、獎金、通訊費等。目前,管理處主任張炎新因同時涉嫌受賄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下屬路燈所所長陳愛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局私設“小金庫”案。經查,2001年10月至2009年8月,廣州市海珠區科技局違規保留應當清理撤銷的區巨源科技諮詢有限公司帳户,截留有關科技專項經費存入該帳户,並多次違規向企業放貸收取利息,私設“小金庫”,金額287.63萬元。“小金庫”資金用於報銷旅遊考察費、餐費及其他辦公用費。目前海珠區紀委已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
5、恩平市氣象局私設“小金庫”,集體私分國有資產案。經查,2006年3月至2008年底,恩平市氣象局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採取虛開或擴大防雷工程材料發票、防雷工程施工收費,收取防雷工程款不入帳等手段,先後套取資金共115萬多元,違規設立“小金庫”,用於發放幹部職工獎金和福利補貼,先後3次共發放83.1萬元。目前,該局局長陳英梅被撤銷局長職務,並處罰金4萬元;“小金庫”資金已全部收繳。
6、東莞市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領導私設“小金庫”案。經查,2002年3月至2004年10月,張炳芳任該院副院長主持全面工作期間,指使會計謝某,採取將收取的部分工程款及外單位的圖紙複印費不入帳等手段,截留資金27.5萬元,私設“小金庫”。2005年至2008年之間,院長酈鈴福指使謝某等採取簽定虛假工程合同的形式,先後簽定7份虛假工程合同,套取大帳資金74萬元,放入“小金庫”。“小金庫”金額共101.5萬元,主要用於平時請客送禮。“小金庫”帳目每兩月核對一次,並銷燬有關單據。目前東莞市紀委已立案查處。
7、梅州市大埔縣衞生局私設“小金庫”案。經查,2004年10月至2008年9月期間,梅州市大埔縣衞生局有關工作人員在局長何慶略的授意下,採取虛開印刷費、宣傳資料費、培訓經費等方法,多次套取行政經費,共計48.98萬元,私設“小金庫”,用於發放局機關幹部職工福利獎金。何慶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潮州市人民廣場管理處私設“小金庫”案。經查,2005年底至 2009年5月,潮州市人民廣場管理處採取收取展廳、照相點、停車點租金不入帳;以及虛報開支等辦法,截留、套取資金44萬多元,私設“小金庫”,用於發放幹部職工獎金補貼。目前司法機關正對該案進行調查處理。
9、佛山市禪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私設“小金庫”案。經查,2003年10月至2008年8月,佛山市禪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採取疫苗銷售收入公款私存的辦法,截留資金43.25萬元,私設“小金庫”,以獎金形式全部發放給幹部職工。目前,禪城區紀委正在對該案進行調查處理。
10、羅定市圍底中學私設“小金庫”案。經查,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羅定市圍底中學採取截留學生膳食收入、隱瞞房屋出租收入等辦法,違規私設“小金庫”,金額21.6萬元,用於發放教師福利及請客送禮等開支。目前,該校校長張洪榮已被免去校長、黨支部書記職務,因同時涉嫌貪污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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