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樓市政策基調不變 買普通房税率繼續優惠
作者:朱稳坦
省政府昨天一場新聞通氣會讓擔心購房優惠政策取消的老百姓吃了一顆定心丸。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8部門聯合制定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去年底省制定的有關優惠政策繼續執行。居民購買自住和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實行1%的契税適用税率;購買高檔住宅或非住宅類商品房,契税標準為3%。
我省樓市調控“新五條”概要
1、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保持商品房價格基本穩定
各地要根據房地產市場的變化,及時調整和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合理確定房地產用地的供應規模、供應節奏,加大閒置土地清理力度。
2、繼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
去年底省制定的有關優惠政策繼續執行;居民購買自住和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實行1%的契税適用税率;購買其他商品房,契税標準為3%。
3、規範房地產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秩序
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可實行新建普通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對圈地不建、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4、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
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可逐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全省推廣經適房、廉租房共有產權;2010年,全省將新增廉租住房1.2萬套,新開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6萬套。
5、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切實履行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職責
各地要研究具體貫徹落實的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減少因房地產企業和購房人信息不對稱引發的社會糾紛。
調控措施
鼓勵自住買房抑制投機
“新五條”與市民關係最為密切的措施,無疑是繼續實施去年底省出台的契税優惠政策,同時還鼓勵各地自行出台促進合理消費的政策措施。
在平抑房價方面,意見也提出了多條措施。包括:各地要通過平衡商品房供需關係作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重要舉措;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可實行房價備案制度;繼續鼓勵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去年底江蘇省出台的有關促進住房消費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要求各地可以通過財政補貼、税收返還以及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優惠等方式,鼓勵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消費。同時要求,加大差別化信貸、税收政策的執行力度,嚴格執行“二套房”信貸政策,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
此外,意見還提出加大保障房供應,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可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讓更多市民享受住房保障的温暖。
調控目的
保持供需平衡遏制房價
由於今年二季度樓市已上演了“V”型絕地反彈,南京等部分地區房價一漲再漲,因而下半年以來,建議取消優惠的説法開始興起。不過,在這次省“新五條”中,契税優惠依然保留。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彭向峯表示,出台意見的主要目的是“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總體框架下,通過調整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保持商品房供需平衡,繼續鼓勵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購房需求,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穩定市場預期,努力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
意見要求,各地要適時增加住宅用地特別是中小户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供應,加快建設中小户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項目,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要將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和商品房建設計劃向公眾公示。
指導意見的內容可以用16個字概括,即:穩定市場,加強監管,強化保障,落實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