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第3波起訴23人 陳水扁一家4口全在列

資料圖:扁案二審 台“高院”提訊[圖片](https://>陳水扁(<a href=)來源:台灣TVBS電視台)
中國台灣網12月24日消息台灣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洗錢等第3波扁案,今天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23人。陳水扁夫婦、子女陳致中、陳幸妤一家全遭起訴。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根據特偵組公告名單,遭起訴者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大嫂陳俊英、前陳水扁辦公室資政吳澧培、辦公室主任馬永成。
企業家方面,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營運長馬維辰、前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前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瑩、財務長邱德馨、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前高興昌監察人呂和霖、前國揚董事長侯西峯、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高興昌董事長呂泰榮,以及吳傑、李明賢共23人。
包括馬志玲太太杜麗莊、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慧、升恆昌負責人江松溪,以及升恆昌總經理吳錫顯、泰偉電子董事長楊南平5人,則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