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居民水價下月起每立方米上調0.2元
作者:贺超
本報12月26日訊 (記者 甄真)今天,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市民政局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市調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污水處理費)。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將上調0.2元,各類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也進行了調整。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2.95元調整為3.15元
經市政府同意,我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自2010年1月1日起由0.70元/立方米調整為0.9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由2.95元/立方米調整為3.15元/立方米。我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整後,將對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濟南市特困職工優待證》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增加水價補貼,補貼標準由每户5元/月提高到6.5元。企事業、經營服務、旅遊星級飯店(餐館)、特種用水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分別由0.80元/立方米和0.90元/立方米統一調整為1.10元/立方米;自備水源單位繳納的污水處理費也做了相應調整。調整後各類非居民用水到户水價分別為:企事業用水4.40元/立方米,經營服務用水5.40元/立方米,旅遊星級飯店(餐館)用水4.75元/立方米,特種用水16.20元/立方米。
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三大問題得到答覆和解決
在今天的新聞發佈會上,有關部門就18日舉行的水價聽證會上參加人所提出的主要意見的採納情況、理由進行了通報和説明。
關於水價水平及調整的幅度問題,我市現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是2005年7月調整的,按照省政府魯政字[2005]155號文件規定,2005年底前應將污水處理費調整到平均1元/立方米,考慮到我市水價處於全省較高水平的情況和居民、企業的承受能力,我市推遲了污水處理費的調整。截至今年5月,全省各市除我市外全部達到了省政府規定的標準。在此情況下,我市對此次供水價格調整幅度作了審慎考慮:一方面調價未涉及基本水價;另一方面對污水處理費調整採取了工商業用水多調、居民生活用水少調的辦法。關於供水成本公開問題,此次價格調整是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的調整,所增收入全部用於污水處理而非彌補供水成本。
實行階梯式水價是水價改革的方向,但前提是基本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實現分户計量。據有關部門統計,截止到今年11月底,我市已實行“一户一表”入户計量的有39萬户,佔用水户的60%,
目前還不具備全面實行階梯式水價的條件。市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加大“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力度,同時要求物價局搞好測算、制定方案,待“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後,將實施階梯式水價。
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顯示,2008年我市低收入居民家庭月人均消費自來水1.66立方米,此次水價調整後人均每月多支出0.33元,按3口之家測算,户均月消費多支出0.99元。考慮到水價調整後可能產生的連鎖反應,以及聽證會參加人提出適當提高補貼標準的建議,確定將水價補貼在聽證方案提高1元的基礎上再提高0.5元,由每月5元/户提高為6.5元/户。對其他困難羣眾的補貼問題,將通過低保標準的逐步提高和保障範圍的擴大來逐步解決。
另外,關於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加大對供水及污水處理事業的監管和投入、加強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改善供水和污水處理企業經營管理、加快推進中水回用、加大節水環保宣傳力度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市物價局已向市政府作了彙報並提出建議。市政府非常重視,要求有關方面認真研究分析聽證會提出的每一項建議,並責成有關部門認真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