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佛山市人事局拒錄一應聘者被當事人告上法庭
新華網廣州12月29日電(記者孔博)周某等3人今年4月參加了廣東省佛山市的公務員考試,順利通過筆試和麪試,但在體檢中被檢出攜帶地中海貧血基因,從而未被錄用。周某等3人29日向佛山市禪城區法院起訴,狀告招錄單位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佛山市人事局)的行為違法。
起訴書顯示,周某等人於2009年4月參加了公務員考試,報考了原佛山市人事局,均順利通過筆試和麪試,並於6月參加了公務員體檢。體檢中,他們被發現平均紅細胞體積(MCV)偏小,被要求進行復查。7月,周某等人按原佛山市人事局的要求複查,檢查項目為地中海貧血基因分析,檢查結果是:周某等人“地中海貧血基因攜帶,體檢不合格”。8月,經周某等人申訴,原佛山市人事局安排了複檢,複檢結果依然認定為體檢不合格,周某等人因此失去了被錄用為公務員的機會。
周某等人在起訴書中稱,原佛山市人事局在體檢項目中增加的“平均紅細胞體積(MCV)”檢測,並不屬於血常規的必檢項目,也未對該項目檢測血液病的必要性作出説明,其所依據的《佛山市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既無法律效力也未事先在招考中公佈,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周某等人在起訴書中認為,原佛山市人事局在考生血常規五項必檢項目全部合格的情況下,以非必檢項目平均紅細胞體積(MCV)的檢查數值偏小為由,要求其進行地中海貧血基因檢測,該操作違反了有關規定。
周某等人在起訴書中提出,他們依照國家公務員體檢表檢查的各項數值均在正常範圍內,雖然是地中海貧血基因攜帶者,但沒有貧血的臨牀病症,不能認定為國家有關部門發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中所描述的貧血症狀。他們能夠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且身體沒有任何症狀表現特徵,應認定為符合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的要求,希望公務員招錄部門能給予地貧基因攜帶者公平競爭的機會。
起訴書顯示,今年9月16日,周某等人向佛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並於12月15日收到行政複議決定書,決定書不支持周某等人請求。周某等人不服,又向法院提起訴訟。按照法律規定,佛山市禪城區法院將在7日內答覆是否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