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岡山大學開除兩名學術造假講師
作者:朱稳坦
人民網吉安12月29日電 (記者 任江華) 井岡山大學今天決定,對該校化學化工學院講師、碩士鍾華和工學院講師、碩士劉濤在偽造數據、製造虛假論文在國際學術期刊《Acta crystallographica. Section E, Structure Reports Online》(《晶體學報,E輯:結構報告網絡版》)發表的學術不端行為,作出如下行政處理:
撤銷鍾華的造假學術成果,追回所有造假論文的全部獎勵3.2萬元;撤銷劉濤的造假學術成果(因其論文內容不屬於其專業研究範圍,按學校規定,未予獎勵)。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撤銷鍾華、劉濤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解聘鍾華、劉濤的高等學校講師專業技術職務;撤銷鍾華、劉濤的高等學校講師專業技術資格;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撤銷鍾華於2009年12月15日獲得的高等學校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開除鍾華、劉濤的公職。
鍾華為中共黨員,鑑於其所犯錯誤事實,為了嚴肅黨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共產黨員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黨紀處分的若干規定》,給予鍾華開除黨籍的處分。
12月19日,國際學術期刊《Acta crystallographica. Section E, Structure Reports Online》(《晶體學報,E輯:結構報告網絡版》)官方網站發表社論,公佈了以井岡山大學化學化工學院講師、碩士鍾華和工學院講師、碩士劉濤為責任人,發表在該刊物的70篇論文存在造假現象,並作出一次性撤消的決定。
12月28日,該校學術委員會召開第六次全體會議,聽取了事件調查組對化學化工學院鍾華和工學院劉濤兩名教師學術不端行為的調查報告,與會委員對事件進行了學術評判。
認定鍾華有以下學術不端行為事實:偽造及篡改數據,製造虛假論文公開發表;偽造及篡改數據,替他人制造虛假論文公開發表;未經他人許可,盜用他人名義作為合作作者發表造假論文;造假論文數量特別多。
認定劉濤有以下學術不端行為事實:要求鍾華代寫論文並提供條件,構成造假授權事實;持造假論文騙取成果確認;未經他人許可,盜用他人名義作為合作作者發表造假論文。造假論文數量特別多。
鍾華、劉濤的以上行為事實分別屬於教育部《關於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中列舉的“偽造或篡改數據”、“侵吞他人學術成果”、“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和“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類型,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屬於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
12月29日下午,該校召開全校中層以上幹部、學科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學科負責人會議,通報鍾華和劉濤發表造假論文事件的調查情況,宣佈對2人的處分結果,並對全校師生進行警示教育。
近期,將在全校開展“規範學術行為,加強誠信教育”專題教育活動。
井岡山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新聞發言人肖長春表示:鍾華、劉濤學術造假事件發生以後,學校深感痛心,又十分憤慨。雖然這是我校個別教師的個人行為,但對學校聲譽造成了重大損害。學校將認真吸取教訓,進一步加大對師生的學術規範教育,對科研工作進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堅決杜絕學術不端行為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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