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議會表決通過《南部蘇丹公投法案》
新華網喀土穆12月29日電(記者邵傑)蘇丹議會29日通過了《南部蘇丹公投法案》,從而結束了蘇丹全國大會黨與蘇丹人民解放運動之間持續一週的政治危機,併為蘇丹南部地區在2011年1月舉行公投創造了條件。
同草案相比,法案有兩處重要修改。其中一處規定,在1956年1月1日(獨立日)以後出生的南部蘇丹人可以在蘇丹南部或者北部地區的任何一個投票中心投票。另外一處規定,蘇丹全國大會黨和蘇丹人民解放運動應該在南部蘇丹舉行公投之前,就南部地區如果在公投中選擇分離後的安排進行協商。
蘇丹人民解放運動立即對新法案表示歡迎和滿意。蘇丹人民解放運動議員團主席亞西爾·阿爾曼在議會表決之後對記者發表講話説,蘇丹人民解放運動與全國大會黨已經消除了一個重大障礙,國家現在進入了一個新時期。他説,從現在開始應該着手建立一個自願的、而不是強制的統一,“我們要使蘇丹變成一個巨大的(國家建設)樣板,變成非洲一個開放的國家”。
蘇丹人民解放運動是蘇丹南部地區前反政府武裝組織,2005年同蘇丹政府簽署了《全面和平協議》,從而結束了蘇丹北南之間長達20多年的內戰。根據該和平協議,蘇丹南部地區將在2011年1月舉行公投,以決定該地區的未來命運。本月22日,蘇丹執政的全國大會黨利用其在議會的多數席位,強制通過了一項公投法案,引起蘇丹人民解放運動不滿,並導致雙方關係出現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