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東營原副市長職務犯罪涉案3900餘萬元
作者:朱稳坦
人民網12月30日電 (記者 馬躍峯)山東東營市原副市長陳興鑾職務犯罪案29日在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檢方公訴人員指控陳興鑾犯有受賄、貪污、挪用公款和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四項罪名,涉案金額高達3900多萬元。
今年51歲的陳興鑾1978年從霑化縣農業局打字員的崗位上考入當時的華東石油學院有機化工專業,後獲工學碩士學位,曾任石油大學煉製繫有機化工教研室副主任,1996年12月出任東營區科技副區長,開始從政經歷。2008年9月4日被逮捕。該案由日照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2009年6月1日移送審查起訴後,經兩次退回補充偵查,最終形成134本卷宗。公訴人在起訴書中指出,經依法審查查明,陳興鑾在擔任東營市經貿委副主任,廣饒縣委副書記、代縣長,東營市東營區區委書記、東營市副市長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自1999年夏天至2008年8月,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幣、銀行卡、購物卡、加油卡、美元、歐元以及貴重傢俱等物品,共計摺合人民幣2100多萬元。此外,他還涉嫌貪污50萬元、挪用公款 1600 多萬元,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從中獲利160多萬元。
庭審持續到晚上9點多,日照市中院未當庭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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