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規定省管企業負責人不得領取薪酬外收入
作者:朱稳坦
新華網濟南12月30日電 (記者呂福明)山東省國資委主任譚成義表示,2010年,將強化省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除核定的薪酬外,省管企業負責人不得領取任何其他收入。
在30日召開的山東省管企業負責人會議上,譚成義在談及2010年的收入分配管理時説,將堅持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相結合,業績升、薪酬升,業績降、薪酬降,嚴格依照考核結果確定企業負責人薪酬。山東省國資委核定的企業負責人薪酬,屬於税前收入,應依法從本人薪酬中扣繳個人所得税,不得由企業支付。
據介紹,山東省國資委2010年還將着重規範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着手研究探索建立中長期激勵機制,研究制定公司治理規範企業高管人員考核與薪酬管理指導意見。
山東省國資委同時表示,將完善企業內部分配製度,使職工收入與崗位責任、貢獻密切掛鈎,促進收入分配向一線員工、重點崗位和骨幹人才傾斜;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合理控制職工與企業負責人之間的收入差距。
今年1月-11月,山東省管企業實現營業收入3288億多元,實現利潤244億多元。截至11月底,資產總額6063億多元,同比增長19%以上;所有者權益1922億多元,同比增長1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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