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胡宗英涉黑團伙18人獲刑
作者:朱稳坦
中新社九江十二月三十日電 (記者 段長征) 江西瑞昌人民法院三十日對九江市今年最大一起“黑幫”團伙案進行一審宣判,該團伙“黑老大”胡宗英,原政協委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該團伙十八名成員分別被判處一年零一個月至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辦案的警官介紹,該團伙十八名成員,最大的四十三歲,最小的十八歲,其頭目是被當地人稱為“南霸天”的胡宗英,目不識丁,只會寫自己的名字,但其在九江市廬山腳下的賽陽鎮惡跡昭著,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辦案警官稱,胡宗英起初在賽陽鎮辦了一個停車場,對來這裏辦事或遊玩的車輛司機強行停車收費。遇到不聽話的司機就打。
後來,胡宗英又先後建立了賽陽建築公司和拆遷公司,吸收了多名“兩勞人員”充當打手。在當地,從修建一個茅舍到建學校教學樓,都要經過其手,或讓其建築,或交管理費,採取暴力手段收取“黑錢”,謀取暴利,在當地社會影響極壞,民憤極大。
據介紹,該案件偵辦時間長達一年之久,警方移交到檢察機關的卷宗多達二十餘本,摞起來有一米多高。該團伙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九項罪名被宣判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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