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原公安副局長涉黑案終審維持原判
人民網長春12月30日電 (記者孔祥武)今天,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對原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長王禹帆等人涉黑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自2002年以來,王禹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劉建輝、許淼相互勾結,在王新賓、姜作兵、杜明偉、劉中英、鄒建國、程德才、於昌海、於桂蘭、馬晨光、範瀟、李建軍等人的積極參加下,形成了以王禹帆、劉建輝、許淼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犯罪團伙為獲得非法經濟利益,依託並濫用職權,收受、索取鉅額賄賂,肆意侵吞國有財產,組織和實施了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販賣毒品、賭博、組織婦女賣淫、非法運輸、儲存爆炸物、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偽造企業印章、行賄、受賄、徇私枉法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已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2009年11月,王禹帆等人涉黑案經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王禹帆犯有受賄罪、貪污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審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劉建輝、許淼等29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罰。宣判後,王禹帆等23名被告人提起上訴。
該案經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