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檢察院檢察長:有檢察官因打黑被打斷雙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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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檢察院檢察長徐安昨做客人民網,直面張明寶案周久耕案及職務犯罪等熱點話題
昨日下午4點,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徐安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兩個多小時的訪談時間裏,徐安不避諱網友提及的任何話題,對“張明寶案”、“周久耕事件”、“彭宇案”等談了自己的看法,精彩言論迭出,不少網友因之大呼過癮。
徐安1952年9月出生,江蘇豐縣人,吉林大學本科畢業,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檢察官。
1982年2月到公安部辦公廳工作;2000年3月任廣東省國家安全廳廳長、黨委書記;2001年兼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2007年12月任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2008年2月任現職。
關鍵詞
檢察機關非常慎重很早就介入
“張明寶案”
檢察長徐安在網上與網友們交流不久,“南京6·30重大交通事故張明寶案”很快就被網友提及,一位取名叫“蜜茶”的網友尖鋭地問到:“張明寶酒後駕車造成五死四傷,結果僅僅被判了無期,這起案件是否存在着暗箱操作?”對此問題,檢察長徐安毫不避諱。
他表示:對法院的審判監督這也是檢察機關的職責,但對法院的監督必須依據事實和法律規定來進行。“具體來講,南京‘6·30’事件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思考”。他説,由於張明寶在深度醉酒的狀態下造成這樣嚴重的事故,五死四傷,給很多家庭造成了不幸,給一些家庭留下了很多痛苦,這不是一時能夠去除的。正因為這樣,檢察院在批捕過程中,都高度負責認真對待,南京市檢察院更是比較早就介入到該案件當中,瞭解案情、對案件的事實證據進行充分審查。因此,在起訴過程中,檢察機關就認為,對張明寶酒後駕車不能以一般的交通肇事罪來對待,他的行為不同於一般的交通肇事,而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來進行起訴。
關鍵詞
網絡監督也需納入法制軌道
“周久耕事件”
“説起周久耕事件,我們覺得這和一些網友關注周久耕的所做所為、對他的行為進行監督,並且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是分不開的,所以還要感謝我們的網友。”徐安表示。他認為:網民對一些腐敗的官員、對一些社會不公平的事情進行監督,也表明羣眾法制意識、監督意識日益提高,“這是個好事”。
但徐安同時強調:“作為我們執法部門、司法部門,查處案件比較依據事實,必須要有證據,不能夠僅憑網上的一些議論、一些傳聞,就限制人身自由,我們就信以為真,必須經過認真的調查。”他介紹,“周久耕事件”一方面得力於網友的監督、反映;另一方面,南京市紀委啓動了黨內監督的程序,調查發現了他的違紀問題,又移交給檢察院。檢察機關經調查後,取得了充足的證據,最後確認他受賄、貪污一百多萬。“依據這個事實、證據,我們才對他進行判刑。起訴書上寫的那些事實,並不都是網友們議論的,網友並不瞭解這些。”
“所以,網絡輿論監督還需要納入法制化的軌道,比如説現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級檢察院都建立了網上舉報的網站,也希望網友們有線索和有需要投訴的問題,通過網絡進行專門反映。”徐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