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強案律師回應辯護爭議:有理有節不怕推敲
趙長青
[判決書長達227頁](https://>點擊查看更多新聞圖片昨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黎強等31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原重慶市人大代表黎強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7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520萬元。其餘30名被告人中,有25人被分別判處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3人被宣告緩刑,有1人被判處拘役,有1人被單處罰金。據瞭解,黎強案10月26日就開庭了,但一審結束後遲遲未能宣判。有人説,這是黎強辯護律師、法學泰斗趙長青的影響力太大。因為這位曾參與1997年《刑法》修訂,身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適用及立法問題研究”國家級課題組組長的老人,認為檢方對黎強的涉黑指控證據不足,他説“黑社會”是有組織的犯罪,而非一個犯了罪的組織。<em data-scene=)
字數超過12萬字
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7月,黎強註冊成立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之後又成立了黎強房地產公司、渝強實業(集團)出租汽車公司、渝強實業(集團)強勁運輸公司等20餘家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2000年以來,黎強以渝強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為依託,利用公司企業化管理模式對公司成員形成的制約關係,指使、授意在渝強公司擔任領導層的家族成員、員工及部分承包車主有組織地實施聚眾擾亂交通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黎強為組織領導者,以何永紅、來有剛、黎德明為骨幹成員,以伍樹峯、伍樹芹、張文友、付培軍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團伙涉案的4個被告單位中,經法院判決確定有罪的被告單位為2個,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被處罰金1200萬元,強勁運輸公司被處罰金1150萬元。據瞭解,該案判決書長達227頁,字數超過12萬字。據新華社電
黎強辯護律師是法學泰斗趙長青
從1982年起他打了450餘起刑事官司,就這次捱罵了
10月26日,“紅頂商人”黎強的案子開庭。75歲的趙長青為黎強辯護,這位法學泰斗認為檢方的涉黑指控證據不足,旋即成為話題人物,遭到眾人圍攻。
對此,趙長青回應説:“這種炮轟是《律師法》普及不夠的表現。上個月我在武大見到馬克昌教授,他當年為‘四人幫’辯護都沒遭受攻擊。最令我感到不可思議的就是,現在已是高度開放的21世紀,普法教育搞了幾十年,怎麼反倒不如過去了?”
被指“黑社會的狗頭軍師”
“真不知道他何苦跑去為黑社會辯護,還招來罵名?”趙長青的女兒有些惱火,因為她在網上看到自己的父親被説成是“黑社會的狗頭軍師”、“西南政法大學的敗類”。
10月26日上午9時30分,黎強涉黑案開庭。44位被告人辯護律師身着深色西服端坐在刑庭右側,現場有些壓抑。坐在辯護席首位、頭髮花白的老先生,正是趙長青。重慶大部分政法官員都出自西南政法大學,那天法庭上下諸多“人物”都是趙長青的徒子徒孫。果不其然,老先生又一次語出驚人,他説“打黑”不是“黑打”,“務必審慎”。
5天后的子夜,案子一審結束,但並未宣判。趙長青回到家中,身心俱疲。接手此案後,他連續熬夜。在此之前,趙長青的刑辯從來都是叫好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