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家人偽證案二審宣判 吳淑珍等獲減刑
中國台灣網2月3日消息 據台灣TVBS電視台報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陳水扁家庭偽證案,今日二審宣判。吳淑珍教唆偽證部分,判處1年6個月,減為9個月,陳幸妤、趙建銘、及陳致中判處6個月,減為3個月徒刑,陳敏薰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兒子陳致中等人,在台“高檢署”前查黑中心與特偵組偵辦公務機要費等案期間,有多次供詞前後不一的狀況,被特偵組在去年5月中旬列為被告。前101大樓董事長陳敏薰則因在特偵組及台北地方法院偵審扁案期間,也有多次供詞不一的狀況,被特偵組認為有作偽證之嫌,也被列為被告。
去年6月3日,在台北檢方偵辦過程中,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均坦承作偽證,並表示是受母親吳淑珍指示,希望能夠換取緩起訴或免除其刑。吳淑珍也承認是其要求子女作偽證。6月30日,台北檢方將吳淑珍列為教唆偽證罪被告。7月17,台北地檢署將吳淑珍、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和陳敏薰5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