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軌 台女子抓姦失敗反被抓
據台灣媒體報道,抓姦不成反獲罪!已婚的黃佐麟穿內褲與脱光光的女子趙妍琳同處一室,黃妻劉淑芬帶私人偵探破門拍照,趙女聲稱全裸是為了“拔罐”;法官審理認為,趙女背部確有拔罐痕跡,且無體液衞生紙等性交證據,通姦罪不成立,判黃、趙無罪,反而劉女帶人私闖民宅強拍裸照,依強制及侵入住宅罪判拘役25天。
36歲的劉淑芬主張,37歲的先生黃佐麟常不回家,她還在自家車上發現老公與26歲的趙妍琳拍了36張大頭貼,且雙方在紙條上互以老公、老婆相稱;劉女因而花40萬元委請私人偵探抓姦。
2008年10月5日,私人偵探查出黃某正在趙妍琳位於台北市吳興街租屋處,當晚8時許,劉女與2名私人偵探衝進趙女住處,將只穿內褲的黃某壓在衣櫃上,不讓他穿衣服,並動手扯掉趙女包在身上的棉被,拍她裸照,同時取走屋內垃圾桶物品。
劉女對趙女大罵“不要臉、賤人”,將照片及衞生紙當證物,控告2人通姦,黃某、趙女則反控劉女強制及侵入住宅,雙方都被檢察官起訴。
法官認為,考量黃妻為查明丈夫不忠才強闖私宅,情可憫恕,給予緩刑2年;私人偵探餘惠民、許哲瑋分別判刑4個月及80天,3人均可以罰金1000元(新台幣 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