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日報:台灣子女弒父慘劇隱含的社會意義
作者:范凌志
中新網3月25日電 台灣《中華日報》25日刊出社論《子女弒父:天倫慘劇隱含的社會意義》。社論説,台灣屏東縣一名四十五歲的男子,被他十八歲女兒、十七歲兒子,夥同女兒男友以安眠藥迷昏後,載運到郊外潑汽油燒死。如此天倫慘事,令人驚愕,但慘劇所隱含的“婚姻故事”,不啻社會教育的反面教材。
文章摘編如下:
屏東縣高樹鄉一名四十五歲的曾姓男子,被他十八歲的女兒、十七歲的兒子,夥同女兒男友以安眠藥迷昏後,載運到郊外潑汽油燒死。如此天倫慘事,令人驚愕,但慘劇所隱含的“婚姻故事”,不啻社會教育的反面教材。
這對姐弟生長在單親家庭,父母十多年前離婚,由父親扶養,父親靠抓鴨維生,除供養兒女外,還要供養年邁老父,生活想必艱苦。但據鄰居表示,他常以皮鞭抽打兒女,使兒女生活在暴力陰影中,敢怒不敢言。最不堪的是,據他女兒供述,他常對她性侵,使其不堪受辱,一年前逃到台中和生母居住。姐弟倆長期懷恨在心,終於下了毒手。
台灣地區離婚率年年增高,在亞洲僅次於日本。官方統計,去年台灣離婚人數還高於結婚人數。高離婚率顯示對婚姻制度輕忽,一言不合,一拍兩散,若無兒女倒也罷了,若有兒女,他們就成為受害者,社會新聞常見少男少女離家出走,流連網吧,結交壞分子,這些人出自單親家庭者佔極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