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攻訐台媒記者 綠營兩民代被判登報道歉
中國台灣網4月1日消息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不滿台灣媒體記者彭愛佳報道台當局前“衞生署長”葉金川《搶人、肢體衝突》事件。綠營民代潘孟安、蘇震清召開記者會,指報道“惡意扭曲”、“自導自演”。彭愛佳為維護名譽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審結認為潘、蘇的陳述與事實相違,判決二人需在《中國時報》、《聯合報》等四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聲明一天。
綠營民代潘孟安在搶人事件報道後,在接受三立新聞專訪時指稱,彭愛佳是“黑心記者”。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定這部分屬於對彭愛佳空泛的惡意攻訐,足以降低社會對彭愛佳的觀感和評價,損害名譽。判決潘孟安個人道歉,另外還要在島內四家報紙頭版再刊登半版道歉聲明。法官審理認為,彭愛佳當日的陳述,只是就個人看見的民代公眾人物的舉止表達意見,並沒有違背現場觀察所見的事實。
潘孟安則表示,“刑事”部分已判決無罪還他清白,至於民事判決若確定敗訴,他不服這樣的判決,絕對會再上訴。據報道,島內媒體昨晚無法與蘇震清方面取得聯繫,未能獲知他對判決結果的響應。(中國台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