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交保需匯回"海角7億" 扁妻:催死我們也沒用
作者:范凌志
環球網3日消息,陳水扁羈押期限將於本月23日屆滿,審理扁案的高院合議庭2日表示,如果扁家將瑞士7億元匯回特偵組指定賬户,就可能同意扁交保。審判長鄧振球更提醒陳致中,錢有沒有匯回來,對扁家刑責“影響很大”。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高院定於6月11日宣判扁案,在這之前,合議庭將召開陳水扁的延押庭。審判長鄧振球昨天透露,如果“海角七億”不匯回台灣,陳水扁就可能繼續羈押。鄧振球也給扁家“寬限”,只要在宣判前匯回,都有機會斟酌。
而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卻當庭説,當過“總統”的陳水扁被押五百多天,創“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的紀錄,審判長一直強調錢要匯回來,但他們該籤的文件都簽了,“催死我們也沒用”、“也不能去銀行把錢搶回來”,強調錢匯回來的主控權在檢方。
陳致中表示,瑞士聯邦檢察署同意基於當事人意願,就可匯款回來,他會持續與檢方合作,只要對訴訟有幫助,絕不會刻意阻撓。扁、珍的律師則質疑,如果特偵組檢察官不積極與瑞士聯繫,責任在檢方。
公訴檢察官越方如起身反擊,強調她從農曆過年前便不斷聯繫此事,特偵組已盡120%的努力,努力要把扁家海外的錢匯回台灣,卻未得到陳致中和律師的相對響應;“只要被告真有心把錢匯回,特偵組絕對盡最大努力”。
陳水扁的律師鄭文龍則質疑,台灣最近因為要執行死刑的關係,歐盟原本給台灣免簽證都可能受延誤,不知瑞士的司法單位會不會因為台灣執行死刑,讓扁家在瑞士的錢回台時程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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