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港澳台居民首次被納入城鎮居民醫保
作者:李柏涛
這個社保年度開始,廈門的港澳台居民也被納入了城鄉居民醫保系統。日前,地税系統公佈了201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金額,新納入的港澳台居民醫保繳費標準與廈門城鎮居民醫保金額相同。
記者向地税部門瞭解到,201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首次納入了港澳台居民這一羣體,其繳費標準分為四個繳費類別:户籍5年以上的老年居民、户籍5年以下的老年居民、户籍5年以上的非從業人員、户籍5年以下的非從業人員。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本次社保年度 (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的交保繳費金額有所變動,這主要是因為上年度廈門平均工資增加了4110元,從而使廈門部分城鎮居民的醫保繳費標準較上年提高了12.7%。
與去年相比,繳費金額提高最多的是户籍5年以下的老年居民及非從業人員 (含港澳台),要多交102.75元;其次是户籍5年以上的非從業人員(含港澳台),多交78.09元;户籍5年以下的殘疾居民、低保居民多交73.98元;最少的是户籍5年以上的老年居民(含港澳台),要多交28.77元。農村居民和未成年人的繳費金額不變。
“對大部分人來説,多繳是好事。”地税專家解讀説,廈門的醫保繳費是用平均工資乘以固定的比率,分為0.7%、1.8%、1.9%、2.5%四個繳費等級,其中2.5%這一檔的繳費相當於足額繳納,政府不再補貼,而其他三檔繳費是由政府補貼其未足額的比例,比如繳納0.7%,政府就補貼1.8%。“所以,平均工資上漲,個人繳費金額多了,相應政府補貼也會增加,那麼個人可以使用的金額就更多了。”
(海峽導報記者 香卉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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