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合協議第三次協商 擬4月底大陸登場
作者:李柏涛
據“中央社”報道,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成為博鰲亞洲論壇關注焦點,ECFA金融業非正式協商可望4月中旬展開,第三次ECFA正式協商規劃將於4月底在大陸登場。
兩岸對於在5、6月舉行的第五次江陳會中籤署ECFA,已有相當高共識,依照目前ECFA談判進度而言,兩岸還需要1至2次正式協商,才能敲定文本內容、貨品與服務業早收清單;如果金融服務業非正式協商有具體結論,第三次ECFA正式協商可望納入金融服務業。
因此,目前除進行內部立場調整與協調外,在ECFA整個簽署時間的考慮下,兩岸希望第三次ECFA正式協商能夠順利在4月底舉行;在輪流舉辦的原則下,協商地點將在大陸。
習近平出席海南博鰲論壇,對目前正積極推動的兩岸經濟協議(ECFA),強調“應不受干擾地順利推進,儘快取得成果、儘早產生經濟效益”,讓外界解讀攸關ECFA簽署日程關鍵的早期收穫清單,可望很快即可獲致突破性進展。
3月31日與4月1日在桃園鴻禧大溪別館舉行的第二次ECFA正式協商,金融服務業並未納入議程,引起金融業人士關切,相關官員表示,金融服務業的專業性高,牽涉範圍廣泛,必須另外加開非正式的專家級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