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任“檢察總長”上任 特偵組檢察官主動請辭
作者:李柏涛
人民網4月13日電 台“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今天獲“立法院”同意出任“檢察總長”。為尊重新“總長”人事任命權,特偵組檢察官將分別遞交歸建簽呈,讓黃世銘有彈性的人事運用空間。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立法院”上午通過黃世銘的“檢察總長”人事案後,黃世銘已備妥一紙簡易清單,羅列手中案件、目前進度所遇瓶頸、預計可能偵結時間等7項要點,下午傳真給特偵組,請每名檢察官利用這幾天準備,向他簡報。
法院組織法規定,“高檢署”特偵組置檢察官6人以上、15人以下,由“檢察總長”自各級檢察署中遴選檢察官,調特偵組辦事。
特偵組日前開內部會議,有檢察官認為,法院組織法賦予“檢察總長”對特偵組檢察官有人事任命權,現任14名檢察官均是由前“總長”陳聰明所任命,為讓黃世銘未來有彈性空間,特偵組檢察官將遞交歸建簽呈,交由新任“總長”決定。
據瞭解,14名檢察官中,包括主任陳雲南等多數有歸建原單位的強烈意願,他們除在簽呈中表達尊重製度的意見外,也會詳述歸建原單位的理由;至於有意留任的檢察官,僅會在簽呈中表達尊重製度及“總長”人事權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