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合法權益難保障 大陸配偶為學歷狀告台當局
作者:李柏涛
鄭旭智表示,對她來説輸贏都無所謂了,現在只為爭一口氣,只為公平正義,只求平等對待。圖片來源:香港“中評社”
環球網4月22日消息,儘管台灣當局因為種種考慮尚未承認大陸學歷,但已經有為了捍衞自己的權益而將台灣“教育部”告上法庭的大陸配偶。據香港媒體的報道,大陸配偶鄭旭智5年前從吉林嫁到台灣,5年間,台當局數次拒絕承認鄭旭智的大陸學歷,她在接受專訪時指出,兩岸政治對立,不能讓無辜人民來承擔,選擇告官,她只為了爭取應有的權益及尊重。
鄭旭智於1970年出生,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人,吉林工大(後併為吉林大學)技術經濟系畢業。她目前在台灣一間中藥房兼職幫忙抓藥、學習,但重心放在準備還剩2次的台灣“中醫特考”。
鄭旭智1997年與丈夫陳先生相戀結婚,育有三子,2004年8月27日取得在台灣定居許可。同年9月,她向台灣“教育部”申請採認她的大陸學歷,但台“教育部”卻以“現階段大陸地區高等學歷尚未開放採認,也未受理報備”為由拒絕。她提起訴願又被駁回後,決定力爭到底,和台“教育部”打行政訴訟,她也成為第一個為學歷和台“教育部”打官司的大陸配偶。
據香港“中評社”的報道,鄭旭智狀告台“教育部”的行政訴訟初審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贏得勝訴,當時法院認為政策不能凌駕於法律,台“教育部”在未廢止“大陸地區學歷檢核及採認辦法”等相關法令前,必須受理大陸學歷的認證。
然而台“教育部”卻緊急公告“認可名冊”不予適用,並上訴到台“最高行政法院”。台“最高行政法院”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時,卻以沒有“認可名冊”為由,判決鄭旭智敗訴,目前此案上訴到台“最高行政法院”,還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