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描述4年來首度死刑:案犯一槍未死雙手撐身(圖)
作者:范凌志
台灣《聯合報》大篇幅報道了死刑執行細節
環球網1日消息,台灣已經四年多未執行死刑,而新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首次批准死刑執行令,30日晚一次在台北、台中、台南三地,對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洪晨耀、張文蔚、柯世銘等四名死刑犯執行了槍決,台灣《聯合報》還大篇幅報道了死刑執行細節。
44名死刑犯誰先“上路”?
44名死刑犯誰先執行?法務部審核小組開會時,曾經討論、爭執過很多次;小組成員的共識是個個都很可惡,最後只能從程序上,挑出沒有暫緩執行理由的四人先行執法。
台“法務部”強調,四名死刑犯都是最高法院認為“求其生而不可得,罪無可逭、所為泯滅人性、已無教化遷善可能”。相較於其它未執行的殺人魔、吃人肉的陳金火等死刑犯,“法務部”還是選擇目前未聲請釋憲、又無其它暫停執行理由的死刑犯執行。
據瞭解,日前審核小組對44名死刑犯開會討論時,便曾出現誰最“人神共憤”應“優先執行”的爭論,有成員提出某名死刑犯看起來應該不是最嚴重,但卻有其它成員持完全相反見解。
小組成員討論後,普遍能得到的共識是“殺害兒童、少年及一人犯下多起人命者”,都令人難以忍受。昨天4名被執行的死刑犯,就包括將自己乾女兒下毒手撕票者、用藥控制青少年還勒索撕票者,以及犯下兩人、三人命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