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規定大陸配偶如妨害風化將被遣返引質疑
資料圖:台灣“移民署”正式揭牌之際,“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在“移民署”門口舉行大陸配偶“抗議歧視、要求人權”活動。圖為“大陸新娘”丁女士哭訴遭受歧視和不幸遭遇。
環球網5月21日消息 台灣“內政部”針對大陸配偶在台灣“假結婚真賣淫”現象作出統一解釋。規定有妨害風化、妨害婚姻、妨害家庭紀錄的大陸配偶,不準赴台投靠親友或定居,已被許可定居者可撤銷或廢止並將其遣返大陸。
據台灣今日新聞報道,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指出,法令的制定不該只針對某個族羣或個人,針對大陸配偶和外籍配偶的規定應該一致,如果兩者發生當“第三者”的現象,都應該被遣返。
羅淑蕾指出,如果外籍配偶和大陸配偶的規定是一樣的,那就是“依法行政”。至於這樣的做法是否違反人權,她認為,對壞人仁慈就是對好人殘酷,人權是要保護好人,這才是社會普遍的價值觀。
國民黨“立委”邱毅也認為,面對大陸配偶和外籍配偶應該採取一樣的標準,台灣對大陸不需要卑躬屈膝,也不能歧視。
對此,台灣“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表示,“陸委會”將持續觀察法令的執行情況,也會把疑慮提出來讓“移民署”等單位瞭解。在執行過程中保證在人權的基礎上處理兩岸婚姻。
劉德勳表示,“內政部”的本意是希望保障真正的兩岸婚姻,如果在兩岸婚姻過程當中有假結婚或有其他目的者,“內政部”希望在法規中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