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是否羈押受關注 台高院稱匯回贓款交保機率大
作者:李柏涛
環球網6月11日消息,扁家弊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天上午10點宣判,陳水扁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今天二審宣判。陳水扁被判20年徒刑,吳淑珍同樣被判20年。
據台灣“中廣新聞網”的報道,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扁家弊案,包括了“國務機要費”、海外洗錢、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四大案,共計有十名被告,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陳鎮慧、馬永成、林德訓、蔡銘哲、李界木、和郭銓慶。
此外,陳水扁到目前已經被羈押529天,他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依照往例,台灣“高等法院”詢問庭後,合議庭當庭宣示是否交保的機率不高,而是會在6月23號羈押到期前以書面通知裁決結果。
由於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鄧振球向扁家表示,只要扁家在瑞士的七億元能夠匯回來,扁交保的可能性就很高。也因此扁家存在瑞士的2100美元從5月1號起,已經陸續匯回了1100多萬美元,還有300萬美元在進行交割中,這300萬美元今天原則上會匯回台灣,爭取交保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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