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辯稱對贓款不知情 全由吳淑珍一手掌控
作者:李柏涛
資料圖:陳水扁極力維護兒子,辯稱自己和陳致中對贓款均不知情,“全由夫人吳淑珍一手掌控”。
環球網6月24 日消息,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洗錢案,陳水扁極力護子,稱兒子陳致中從不知情政治獻金的來源及用途,甚至連他自己都不清楚,相關款項的收支、使用,“全由夫人吳淑珍一手掌控”。
據台灣“中央社”的報道,扁案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起訴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認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國泰並世華銀行、元大並復華金2案中,以選舉為由收受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新台幣4億元、元大馬家2.1億元,涉嫌收賄。扁家成員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等人,則涉嫌以海外銀行等管道協助扁珍洗錢。
據報道,扁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昨日上午傳訊陳水扁出庭作證。陳水扁稱,他擔任“總統”公務繁忙,與陳致中的私下互動非常有限,對於政治獻金相關事項,他從來不會對子女提及,還稱“陳致中、陳幸妤對於蔡宏圖等人的捐款,一概不知”。
陳水扁還稱,其女陳幸妤先前對媒體“發飆”,指民進黨“天王”謝長廷、蘇貞昌也曾拿過扁募來的政治獻金一事,應該只是在檢察官大舉搜索他家時,從旁聽見他解釋款項來源,之後才忍不住對外“説心聲”,絕非在案件爆發前即知情。
陳水扁稱,他兩次參選“總統”時,吳淑珍負責競選募款的收支及使用,他從未過問珍掌管款項的確切來源、金額,珍也不會主動告訴他,包含他向蔡宏圖募來的政治獻金,也是交給珍全權處理。
報道稱,至於吳淑珍在2006年6月間,指示將國泰世華保管室內鉅款搬至元大馬家,陳水扁則説自己是在同年11月因“國務費”案召開記者會後,吳淑珍才説出搬錢一事,整起事件他並未參與,也不瞭解詳情為何。
責任編輯:李柏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