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簽署進入“讀秒倒計時”
作者:范凌志
6月的山城重慶暑意漸濃。眾所矚目的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29日將在這裏登場。作為本次會談的“重頭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簽署由此進入“讀秒倒計時”。即將見證這一歷史時刻的仲夏山城,在兩岸各界的“聚焦”下,又平添了幾分熱度。
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是針對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所作的特殊安排。“簽署這份協議是兩岸經貿交流20多年的必然結果,也是日益擴大的兩岸經濟規模所必須的制度化安排。”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副所長張冠華説。
在兩岸交流發展的大潮中,簽署一份這樣的協議可謂醖釀已久。早在2005年4月,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與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在歷史性的會談後共同發佈的“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中,即明確提出“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
其後,兩岸有識之士不斷探討和呼籲,兩岸應以簽署協議的方式建立經濟合作機制,實現經濟關係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
2008年兩岸關係實現歷史轉折後,台灣方面提出希望商籤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同年底,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上明確提出:“我們期待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奠定更為紮實的物質基礎、提供更為強大的經濟動力。兩岸可以為此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以最大限度實現優勢互補、互惠互利。”
大陸方面穩步踐行着胡總書記的宣示和承諾。2009年12月,兩會領導人在台中舉行第四次會談,同意將這項協議納入第五次兩會協商重點推動的議題。
隨後,兩岸雙方在兩會框架下,本着“先易後難、求同存異、循序漸進、積極穩妥”的原則,啓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協商進程,並不斷取得實質性進展。
2010年1月,關於ECFA的兩會首次專家工作商談在北京舉行。雙方就協議名稱、基本結構、建立商談工作機制等問題交換了意見,並取得多項共識。
“雙方一致認為,商籤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有利於兩岸展開進一步的經濟合作,有利於兩岸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國際經濟激烈競爭的挑戰,有利於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有利於增進兩岸人民的福祉。”商談公報寫道。
隨後5個月裏,兩會又分別在台灣桃園和北京舉行了兩次專家工作商談,漸次敲定協議文本構成、早期收穫計劃等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