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揚言逐條審ECFA台眾媒體痛批
7月1日,台灣“行政院”通過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和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等,隨即送往“立法院”審議。面對島內及國際輿論普遍看好ECFA,綠營明顯慌了,先是揚言不惜使用打羣架、佔據主席台等手段阻止協議過關,1日又拋出新的説法,聲稱ECFA不是條約,因此要逐條審查。對此,台灣退休“外交官”陸以正嘲諷説,民進黨不懂國際成例,“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馬英九自言“不怕罵”
7月1日下午,馬英九召開“台灣新契機,亞洲新時代”記者會。他説,不要認為簽了ECFA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不過簽署ECFA就像是幫台灣裝上翅膀,等待經濟振翅高飛。馬英九稱,ECFA對兩岸關係具有深遠影響,可説讓台灣跨出三大步:一是讓台灣突破經濟孤立,走出經濟被邊緣化的危險;二是ECFA讓兩岸經貿走向互惠合作,可在制度化架構下為台灣未來創造更多商機與就業機會;三是ECFA可加速亞洲經濟整合,今後台灣的價值會受到亞太及國際社會更大重視,“台灣很可能成為各國企業進軍大陸市場的一個跳板”。他指出,在他推動兩岸經濟協議時,有人在街上、在網絡和在報紙上整天罵他,但“我們不怕你罵”。
馬英九還説,這次協議裏並沒有任何政治語言,對方也沒有提出任何政治要求,所以沒有需要處理的政治問題。他稱,以前曾多次呼籲大陸撤除導彈,才能進行和平協議的談判,但他覺得政治與經濟應先暫時分開處理,政治的問題不是隻有導彈,這個時候處理的時機、條件都還沒有成熟,大陸方面也清楚這一點。
綠營聲稱要逐條審查
ECFA即將進入“立法院”審議程序,“立法院長”王金平用“山雨欲來風滿樓”和“一片肅殺之氣”來形容朝野氣氛。民進黨1日召開擴大會議,聲稱應成立兩岸事務監督小組及調閲委員會,實質監督、實質審議。同一天,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蔡同榮等人召開記者會,聲稱過去台灣與世界各地簽署條約時,都是由領導人親自簽署或授權“外交部長”簽署,ECFA是海基會簽署的,所以不是條約,應由“立法院”逐條審議表決。
而藍營則認為ECFA應比照條約處理,不能修改內容,否則將違背國際慣例。馬英九1日表示,ECFA應視同條約比照辦理,希望包裹表決,不要逐條審查,“不是我們惡霸,反對黨可以反對,可以否決,但是不能逐條修正”。他還質問有經貿談判經驗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過去台灣簽過一些貿易協議,“你去問蔡英文可不可以這樣”。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鴻池認為,ECFA是在WTO原則下兩個經濟實體所簽署的貿易協議,類似條約,如果台灣擅自修改,以後還有誰敢跟台灣簽訂貿易協議。“行政院長”吳敦義強調,ECFA是兩岸費盡苦心簽署的協議,有完整配套,如果更動其中部分內容將導致前功盡棄,“所以立法院有權否決,但不能夠逐條審查或修改”。“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表示,若比照台灣過去簽署的貿易協議,ECFA送“立法院”審議時,“只能準駁,不能修正”。
事實上,雖然ECFA完成簽署只有短短幾天,但藍綠大戰卻進行了好幾個回合。6月29日協議簽署當天,民進黨拋出“終止條款”,聲稱“如果ECFA簽訂一年內,台灣無法和其他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議,或者ECFA生效後經濟成長不如預期、失業率上升、薪資下降的話,就應啓動終止條款”。親綠的《自由時報》還説,中共可以充分利用“終止條款”,“要求國民黨主權繳械”。“陸委會”當天就反駁説,ECFA本文第16條第1款為“一方終止本協議應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在終止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開始協商。如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本協議自通知一方發出終止通知之日起第180日終止”,這是作為雙方經貿最終的安全閥,把這一安全閥不當詮釋為“中國要挾籌碼”系憑空想象。
打通經濟任督二脈
台灣主流輿論認為,面對ECFA在島內及國際社會得到普遍認同的形勢,民進黨有些不知所措。台灣資深“外交官”陸以正1日撰文説,ECFA將在可見的未來許多年甚或更久,成為兩岸建立互信互惠關係的基石,“民進黨不明事理,為反對而反對,只能自曝其短。立法院只有33名委員的民進黨團,高喊要逐條逐字審查,不懂外交成例,更是滑天下之大稽”。他還説,“我擔任公職45年中,有34年半被派駐海外,從來沒聽説過有哪個國家與他國簽署協議後,還再送請國會修改之例”。政治大學學者劉性仁認為,ECFA有關終止的條件,與國際上相關協議“終止條款”規定的精神一致,對於台灣的安全閥亦有配套方式,台灣人應可放心。至於簽署後變量,仍在“立法院”審查結果及馬當局應對措施。
《聯合報》上刊登的一篇評論認為,簽署ECFA不僅是兩岸關係發展的里程碑,更是台灣經濟再起飛的關鍵時刻。以ECFA為中介平台,連結中國大陸和區域經濟的網絡一旦建構起來,將使台灣對外資與台商產生磁吸效應,“台灣成為亞太經貿樞紐、台商營運總部指日可待”。文章總結認為,ECFA實際上是打通了全球化下台灣經濟的任督二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