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台連手追討扁家在美豪宅 款項部份歸還台灣
作者:李柏涛
資料圖:陳水扁一家在美國購置的豪宅也將不保。
環球網7月15日消息,據台灣“中央社”的報道,美國司法部14日發佈聲明稿指出,美國政府已向紐約州和維吉尼亞州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案,尋求沒收陳水扁夫婦及其家人收賄洗錢後,在美國購置的房產。
美國司法部主管刑事部門的助理部長布洛爾(Lanny A. Breuer)以及美國國土安全部助理部長兼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Enforcement,ICE)局長莫頓(John Morton)14日聯合宣佈,美國政府已向紐約州南區地院以及維州西區地院分別提出民事訴訟案。
美國司法部與國土安全部的共同聲明指出,美國司法部和ICE跟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密切合作,蒐集並交換本案洗錢證據,以便沒收相關資金。
該案由美國國土安全部ICE轄下的外國貪污調查小組(Foreign Corruption Investigations Group)和資產鑑別暨移交小組(Asset Identificaiton and Removal Group),連同ICE邁阿密辦公室和台灣檢察官共同合作,進行調查。此外,司法部聲明指出,美國ICE在香港專員參與本案也功不可沒。
美國司法部目前認定元大對吳淑珍的賄款經由洗錢後,被用來不法購買美國2處豪宅。美國法院如果判決確定沒收,美將出售這2處豪宅,所得款項將部份歸還給台灣當局。
據報道,美國司法部發言人史威尼(Laura Sweeney)對路透社(Reuters)表示,如果這兩棟房產被美國政府沒收,將出售房產,得款將存進美國專責沒收的基金專户,然後部份款項將還給台灣。
莫頓對法新社(AFP)説,這項法院提訟“代表對濫權牟利,並將不法資金轉入美國金融體系的外國貪腐官員,是一大警訊”。
根據美國司法部向紐約州和維吉尼亞州法院提出的民事沒收訴訟顯示,元大證券想購併復華金控,為了避免政府幹預,向吳淑珍行賄6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