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諷刺陳水扁"向美國求救 反成貪腐祭旗"(圖)
作者:范凌志
台灣《聯合報》圖:陳水扁恐遭美國沒收的兩處房產
環球網16日消息,美國司法部提出的偵結書顯示,陳致中夫婦購買紐約市和弗吉尼亞州兩棟房產的時間,都在2008年陳水扁卸任後不久,其購屋動機因而引發不少揣測。
而根據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文件,陳水扁在2008年5月20日卸下台灣地區領導人職位後,以有外國人士邀請陳水扁出訪為由當年7月曾交代秘書陳心怡以“最速件”辦理護照;而當時台灣特偵組正如火如荼的查辦扁家弊案,外界即曾質疑“扁是否避居美國不回來了”。
依美方資料,扁家在紐約市近曼哈頓八大道鬧區的豪華公寓,售價157萬5千美元(約台幣5000萬元),在2008年5月29日購買;在弗吉尼亞要價55萬美元(約台幣1760萬元)的獨棟住宅在同年六月購得。
美方偵結書指出,台灣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將索賄所得,透過空殼公司和兒子陳致中夫婦開立的海外賬户進行洗錢,其中一部分款項,用於購置紐約曼哈頓和弗吉尼亞的房產。
陳致中透過介紹認識的一名佛羅里達州邁阿密的國際税法律師説,2008年春天,陳致中夫婦對他表示,有意在紐約市和弗吉尼亞買房置產,但想要隱瞞房產真正所有人身份。他便先以受益人是黃睿靚的名義再登記成立“西廿八街”(West 28 Street.LLC)公司,處理交易事務,再把錢轉到自己的公司內一名房地產法律師名下。
根據偵結書,2008年5月29日,陳致中用轉進來的錢以“西廿八街公司”名義買下位於曼哈頓八大道附近鬧區西廿八街新建的“Onyx Chelsea”豪華公寓內五樓一户,成交價157萬5千美元。賣家是紐約市著名的房地產建築商Starr Associates。據瞭解,這棟豪華公寓共54户,有全天候警衞、健身室、停車位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