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檢察總長"談貪瀆案:剷除害羣之馬 絕不手軟
中新網7月18 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針對台灣高院法官貪瀆案,台“檢察總長”黃世銘17日説,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官的品操更是司法正義的唯一保證,他相信絕大多數的司法官都是潔身自愛,戮力從公,因此必須要剷除極少數破壞司法信譽的害羣之馬,“絕不手軟,從嚴追訴。”
報道説,黃世銘認為,偵辦司法官貪瀆案,的確會對司法形象及信譽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傷。但是“長痛不如短痛”,不能姑息少數不肖司法官,讓他肆無忌憚,必須壯士斷腕,以“霹靂手段”積極整頓司法風紀,才能重獲民眾對司法的信賴與支持。
檢調偵辦前“立委”何智輝行賄高院法官案,羈押了4名司法官、2名中間人。6人均否認有行、收賄情事,檢調將在週一起密集提訊6名在押被告,理清賄款及資金流向。
除鞏固案情外,也將確認兩名在押司法官蔡光治、邱茂榮在本案中究竟有無居間牽線行賄,或僅單純轉送賄款。
至於遭通緝的何智輝,檢調研判他仍在島內,拒絕出面的原因,是擔心銅鑼案會因行賄法官再被重判。他還被檢舉曾借“立委”職權,向台銀及“中信局”施壓購買遠倉公司債,以總價5%代價,向黃宗宏收賄600萬(新台幣,下同)現金與一部汽車涉嫌貪污,一併被追查。
檢調在羈押6人後,連日來密集調閲6人與何智輝的相關帳户,進行勾稽比對,追查賄款流向,並且作好本週提訊6人調查的準備工作。
據瞭解,本週提訊重點,是要理清6人的資金流向、涉案罪名。其中,涉案法官陳榮和、李春地涉及違背職務受賄罪,檢調要理清邱茂榮在中山堂地下停車場交付李春地的包內究竟是不是錢,並進一步確定與何無罪判決的對價關係。
另高院法官蔡光治,涉嫌在高院辦公室交付現金150萬元給陳榮和,事後檢調搜索時只查扣130萬,因何智輝當初是提領200萬元,70萬元的差額,究竟是蔡光治及其密友黃賴瑞珍拿走,還是陳榮和花掉,都有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