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幸媛籲廢反分裂國家法 蔣孝嚴:讓和平協議更難
蔣孝嚴認為,賴幸媛點到廢法,反而讓兩岸“和平協議”又增加一些難度。(中評社資料照)
環球網8月6日消息 台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在華府呼籲中國大陸應該廢除《反分裂國家法》。國民黨“立委”蔣孝嚴批評,2005年才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大陸有主客觀的因素要考慮,不可能台灣説三道四就廢除的,此時賴竟提出“廢法”,反而讓兩岸接下來要進入下階段的“和平協議”又增加一些難度。
蔣孝嚴認為,賴幸媛的説法是告訴中國大陸,談經貿、文化交流可以,但要進入政治或軍事協商還要等一下。但現在向大陸提出廢法的建議,大陸會覺得沒有必要。2005年中國大陸針對陳水扁訂立《反分裂國家法》,等於是給扁一個警告。
對這件5年前發生的事,蔣孝嚴指出,《反國家分裂法》裏面不單是針對台灣宣佈“獨立”的問題,還包括外力干預。或是台灣內部有動亂,大陸就會依法用不和平的方式來處理。目前來看,儘管這些因素髮生的可能性愈來愈低,但也不能夠在台灣説三道四的情況下就廢法,大陸會有它主客觀的考量。現在台灣主動提出,大陸會有另一番的解讀。
蔣孝嚴表示,現在提“廢法”,讓大陸心中會多一層的考慮。那麼大陸也可以提廢除“台灣關係法”。因為那是美國對台軍售最根本的法律,現在大陸沒説要廢“台灣關係法”,反而是台灣要求廢《反國家分裂法》,對下一階段兩岸要談的“和平協議”會增加難度,時間也會有所拖延。
台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日前在美國公開演講時聲稱北京應廢除“武力對台”的法律。她強調,大陸當局在思維上不願改變不放棄武力對台的政策與法律,她表示,“這是兩岸關係發展中必須去除的障礙,大陸必須改變思維,調整政策。”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賴幸媛所指的“不放棄武力對台的法律”是指《反分裂國家法》。全國人大2005年3月14日通過了此法律,明定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它必要措施捍衞國家主權,追求兩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