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重申“對台關係法”對台軍售義務及安全責任
資料圖:針對剛結束台灣訪問行程的美國參議員範因斯坦在參議院聽證會上表示“對台軍售將影響美中關係”。馬英九聲稱“美國總統同意對台軍售對台灣‘國防’有很大幫助,兩岸關係改善同樣可改善美台、美中關係”。
環球網8月18日消息 在《八一七公報》簽署28週年之際,美國政府重申“台灣關係法”中的對台軍售義務,也重申對台海安全的責任,並且此重申在美國政府發佈的《解放軍軍力報告》中列出。報告聲稱,經由美軍轉型及調整在全球之部署,美國國防部使美國繼續保有足夠的能力,以“抵禦大陸對台動武或威嚇台灣”。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八一七公報》是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之一,簽署於1982年8月17日。美在公報中承諾“準備逐步減少對台軍售”,並且還要“導致最後的解決”(被解讀為終止對台軍售)。
而美國發布的年度解放軍軍力報告,不只一次提及“台灣關係法”,也不只一次詳細説明美國在這法律中的義務:“提供防衞的物資及勞務給台灣,以支應台灣的防禦所需,藉以維持台灣海峽的和平、安全、安定”。報告寫道,“奧巴馬政府在今年元月宣佈有意出售價值64億美元的防衞性軍備給台灣,包括通用直升機、‘愛國者-3’型空防及導彈防禦系統等,重要軍售項目幾無一遺漏。”
報告聲稱:“經由美軍轉型及調整在全球之部署,美國國防部使美國繼續保有足夠的能力,以抵禦大陸對台動武或威嚇台灣”。這段似乎欲圖呼應“台灣關係法”的規定,“美國的政策系要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武力或其它方式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