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嚴查四類場所火災隱患 存七種情形一律停用
人民網武漢9月14日電13日,省公安廳在全省部署開展為期四個月的消防專項整治行動,七類火災隱患將被一律停用。
此次整治涉及危險化學品單位、高層建築、地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等四大類十七項場所;從9月15日起 至2011年1月15日 結束,分為4個階段實施。
整治行動將嚴格執行公安部“七個一律”要求:凡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發現公眾聚集場所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發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要堅決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將障礙物予以拆除。
通過此次整治,全省將力求實現“六個百分之百”的目標:單位防火滅火基礎信息調查登記準確率達到100%;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率達到100%;火災隱患整改率達到100%;消防違法行為查處率達到100%;單位相關消防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重點工種人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單位滅火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落實率達到100%。(田豆豆 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