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首破獲非法套現案 7人用POS機套現3.4億
武漢首次破獲非法套現案 7人套現3.4億被逮捕起訴
本報訊(通訊員 楊槐柳 邱實 記者 肖娟 實習生 時卉 房玉嬌) 一夥不法分子在漢設下3個窩點,以各種名義向銀行申領POS機,然後進行信用卡非法套現,總金額高達3.4億餘元。昨據武漢警方通報,這個團伙已經被打掉,其中7名涉案成員因非法經營罪被逮捕、起訴。據悉,這也是我市警方偵破的首起利用POS機非法套現案。
今年3月1日,市公安局經偵處接到一封匿名舉報信,稱去年以來,位於廣埠屯的一個手機售賣點,有人持銀行POS機對信用卡非法套現,數額較大。經過便衣偵查,專班民警發現舉報內容屬實,同時經過深入調查發現,這是一個有組織、有分工的利用銀行POS機大肆非法套現的作案團伙。除廣埠屯一個窩點外,他們還以電器經營部、服裝經營部、副食批發部、建材經營部、塗料經營部等種種名義從銀行申領POS機,在江岸區合作路某廣場、江漢區解放大道某廣場租房作為窩點作案。
3月9日下午,專班民警分成3個抓捕組,同時向廣埠屯、合作路、解放大道展開抓捕行動。當日,查獲用於套現的POS機6台,銀行卡100餘張,刑事拘留嫌犯8人。
審查發現,這個團伙至案發時共套現資金達3.4億餘元。除了對前來套現的“顧客”收取套現金額0.5%—1%的手續費,他們自己也申領很多信用卡,套現後放貸牟取暴利。
警方介紹,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台司法解釋規定,使用銷售POS機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輕信所謂的“養卡”服務,不要將信用卡轉給他人使用,防止他人複製偽造、惡意透支而帶來經濟損失甚至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