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5萬多畝良田疑遭強制流轉用於植樹
作者:贺超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汪孝宗| 江蘇鎮江報道
2009年4月開始,一項涉及三鎮一街道18個行政村、包括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在內共計5萬多畝的“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在江蘇省鎮江市鎮江新區正式實施。鎮江新區表示,堅持“耕地面積不減少、建設用地不增加、農民利益不受損、國土規章不違背”的原則,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力求讓羣眾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和回報。
然而,當地農民卻表示,自己的土地大都被“非自願”流轉,承包費無法滿足生活所需,收入水平下降,大量耕地被流轉用於植樹,背離了“萬頃良田”工程的初衷及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
土地流轉“被自願”
8月24日,在鎮江新區丁港鎮留村的一片綠化林區前面,當地農民老秦告訴記者,這裏原來都是良田、都是稻田,去年6月都改成生態種植園了。
“這裏有兩千多畝,一畝才700塊錢(出租給了外地承包商),老百姓沒有了地都要買糧食吃。不租給他們(承包商)還不行,老百姓不同意也沒用。有人同意了,你種的糧食夾在中間,被糟蹋了他不賠,糧食沒收成他不管你。”老秦説。
“他們不找老百姓談,找村幹部談,村幹部來決定。是上面的人故意安排的,如果不是故意安排的,這樹是栽不起來的。別的村子有不少人到政府吵吵,吵吵了也沒有用。”留村一位農民告訴記者。
鎮江新區大路鎮中心學校退休教師趙輝的愛人是大路鎮武橋村的村民,今年2月,生產隊拿着土地流轉合同來讓他家籤。趙輝説:“太突然了,非常突然。事前沒有一點信息,就突然地把合同發下來了,挨家挨户地簽字。他們既不開會、也不宣傳,就這麼定下來了”。
趙輝説:“晚上五六個人往你家裏一坐,跟你談,叫你籤合同。如果你家有人當幹部或做老師,就給你施加壓力。你要帶頭,如果不帶頭,對不起,小鞋子有你穿的,甚至於威脅你的工作。或者用收買的辦法,比如給你幾百元錢哪,給你一些承諾呀等等。不少人就是在威逼利誘的情況下籤的合同。”
在姚橋鎮華山村,一位村民告訴記者:該村有1000多畝地被村裏整體流轉給了承包商搞生態綠化,面積約佔全村耕地面積的一半左右。流轉方式大都是鎮政府下達任務,今年流轉多少,明年流轉多少。然後,村幹部挨家挨户做工作,兒子不同意,找老子;老子不同意,找兒子、女婿,直到同意為止。
搞綠化是為了“雙份補償”?
據當地農民介紹,承包商種植的都是普通的風景樹,並不值多少錢。之所以在稻田上種樹,聽説是因為村子要拆遷了,“馬上要賠錢了,説是搞綠化工程可以多賠點錢。”
記者試圖聯繫、採訪承包商,但未獲成功。當地農民表示,他們也沒有和承包商直接接觸過,均不知其“行蹤”。而當地幹部稱不瞭解情況,無法引薦。
據鎮江市國土部門知情人士私下透露,“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規劃上只有公共綠地,但沒有綠化的內容,目前的種樹其實是和村裏租賃的。該人士表示,現在搞綠化來錢,“他們知道馬上這個地方要開發了,要徵用、要補償,實際上他們(承包商)跟政府領導是有關係的”。
據透露,4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覆函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鎮江經濟開發區(即鎮江新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現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政策。很快,該地將進行新的一輪大開發,土地更加稀缺;屆時,更多地徵地、拆遷、補償也將拉開序幕。
“拆遷的話,將來他們拿的是雙重補償,村裏拿的是土地補償費,承包商拿的是林木補償費。所以這個農田,村裏情願給他種樹,如果給人辦廠的話,錢就直接給了辦廠的人了,村裏就拿不到了。”該人士指出。
該人士分析認為,“其實真正綠化這塊費用很少,他們種樹沒有改變土地的性質,國土部門沒辦法查處他們,一不改變經營權、二不是非法轉讓,也不是什麼徵地,他來個土地承包合作,他是搞農業種植的,跟農業是有點關係。”
事實上,我國《土地法》第31、36條明確規定:“嚴禁將耕地轉為非耕地,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3章第17條指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在《江蘇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也明確提到,“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禁止發展林果業。”
江蘇省國土系統人士認為,耕地和基本農田按規定不允許種樹、不允許改成林地,也不允許低窪田種樹。儘管不允許,但事實上在某些地方也是管不了。因為耕地上搞林果種植有時也很普遍,這種情況國土部門一般很難追究。
政府部門的兩種解釋
8月25日,記者來到鎮江新區丁崗鎮政府聯繫採訪。該鎮工作人員一聽説是採訪土地流轉與耕地綠化問題,立刻神情嚴肅,諱莫如深。以有關領導不在為由,回絕了記者的採訪。
隨後,記者來到鎮江新區姚橋鎮政府,該鎮有關負責人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對於耕地被流轉來搞“植樹綠化”的問題,該鎮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鎮裏是按鎮江市政府的要求搞生態投資,一定要達到上級要求的綠化指標。
“我們就把綠化作為一個高新技術產業,待遇和農業待遇一樣。我們一般土地流轉是500元一畝地,但我們給600元,再加上國家的100元,一年就是700,現在漲到800元一畝,就是為了搞好農業。”該負責人表示,把農民變市民,現在搞綠化目的還是為了小區建設。
記者在姚橋鎮華山村採訪時發現,耕地上種植的樹相當一部分已乾枯死亡。
該負責人表示:“我們也瞭解了這個事了,因為當時時間比較短,植樹要一個過程,特別那個地區土質不好,但沒辦法,你必須要完成上面的任務,你必須要先把樹栽下去,明年必須要綠化啊。”該負責人回答説,“現在不栽樹也不行,按照省裏的要求必須要到位,可能有30%的死亡率,是要死掉這麼多,省市有關部門也來核實過了,但為了完成上面的任務也沒有辦法,總要栽起來。”
“現在我們還是按土地流轉的性質來搞的,這個土地流轉是老百姓同意的,老百姓不簽字我不敢動的。”該負責人還強調,“我們姚橋是農業鎮,要統一開發是省國土資源廳的項目,不是哪個隨便就來開發,必須是政府來開發搞綠化產業。我們這邊是試種樹,中間距離大,以後中間還可以種麥子。”
一份由鎮江新區大路鎮頒佈的《鎮江新區大路鎮千畝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項目推進方案》(建議稿)顯示,項目是採取的“市場化運作方式”,即通過土地集中流轉,集中發包租賃,營造林苗、林果兩用林。先由村委會與農户簽訂土地流轉協議,然後再由鎮城鎮發展有限公司與村委會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最後由鎮城鎮發展有限公司進行土地的發包租賃,與承包者簽訂土地租用合同。
對於耕地為什麼搞“植樹綠化”的問題,鎮江新區農水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説:“現在我們這塊在搞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是萬頃良田改造,要把很多坡地崗地變成農田,整體來説耕地面積沒有減少。耕地儘管種樹但不影響基本農田面積,國土部門還要來驗收的,省國土資源廳也到現場來看過的。”
“我也經常到農村調研考察,也聽到老百姓反應,他們誤解為土地被徵用了。咱們是土地流轉,其實經營權還是他們的,股權可以量化,到時候發個股權證,經營權永遠是他們的。”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説:土地流轉是農村農經站來負責的,有的成立了農村土地合作社,以合作社方式經營的。如果不行,就委託村裏幫助負責招引項目。
鎮江新區究竟有多少耕地被流轉成為生態林?直至採訪結束,記者也未得到準確的數字。當地政府對此或諱莫如深,或輕描淡寫。在姚橋鎮華山村,農民説他們一個村有1000多畝耕地被流轉綠化,佔全村耕地的約一半左右,而姚橋鎮有關負責人聲稱“全鎮只有800畝地被流轉綠化”,兩種説法存在明顯的出入。丁崗鎮留村農民説,他們一個村有2000多畝耕地被流轉綠化,而當地鎮政府對此則拒絕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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