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商自曝高額腐敗成本致藥價高 患者成冤大頭
作者:贺超
“建立基本醫療衞生制度,為羣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衞生服務。”
———温家寶
“中國的醫務界實在應該有一點傲骨,我們要做民族的脊樑!”
———陳竺
“虛高藥價簡直就是對百姓的生吞活剝。儘管漲了幾十倍,但你去查查,肯定沒有超過國家的最高限價,也就是説,再貴也是合法的!這説明藥價不合理首先是因為政府定價太高。”
———高強
一種藥品從研發到患者手裏,需要經過大致七個必要流程———批藥號、批價格、各地價格備案、進醫保、招標、進醫醫院、進科室。所涉部門包括藥監局、發改委、物價局、各地方政府醫保辦等。而事實上如果再細化一下,具體操作時,一個藥品所經歷的利潤潤分配環節遠比這七個流程更為細緻。僅在醫院這一環節,就要經過院長、藥事委員會、藥劑科主任、各科室主任、醫生等。
更為重要的是,打通這些部門,每個環節都需要錢。這些層層疊加起來的“腐敗成本”,所形成的虛高藥價,最終埋單單的卻是患者和國家。
口述:王東(化名)
王東(化名),1995年國內某重點大學生物學院畢業後,被分配到某國有大藥廠工作。2002年,他走出原單位開始了藥品經銷總代理的生涯。
在醫藥圈裏十餘年的摸爬滾打,王東洞悉了其中的內幕。他向《法治週末》記者披露了一個藥品從研發到患者手裏,中間所必經的各個“要害”關節。錢,是打通這些關節的主要手段。用於各環節的“腐敗成本”,直接導致了藥價虛高。
1、變味的醫藥代表
醫藥代表這個行當很多國家都有。在西方發達國家,醫藥代表是一批有着相當專業背景的藥品推廣服務專員。他們多數畢業於醫學院或者曾經在生物科學領域供職多年,對本公司研發推向市場的藥物品種有相當深刻的瞭解,因此可以在技術層面、臨牀應用層面與醫生、專家進行相當專業的交流。
除了可以協助甚至指導醫生制定臨牀用藥方案,更能及時蒐集和整理臨牀信息,並反饋回總公司和藥品研究專家,以便更好、更準確地改良品種,完成產品進一步推廣和市場戰略制定。
可以説,作為一個行業,醫藥代表在藥品經營、流通環節是必不可少的,然而,這一切在中國幾乎全都變了味。
行業內的人通過潛規則都能算出來,零售價一般都是成本的10到15倍。獨家、新特藥可能是上百倍,比如説化療藥。
是誰?為什麼在基礎成本以上加這麼高的價格?這涉及一個巨大的利益圈,得慢慢説。
一個藥品從研發到患者真正的使用,需要經過以下的流程:
藥廠———醫藥公司———醫院/藥店———患者。
這個看似簡單的一條明線,其下還存在着一條暗線。
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藥品從廠家出來之後,必須要進入GSP醫藥公司(GSP是《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oodSupplyPractice的英文縮寫,是藥品經營企業統一的質量管理準則。藥品經營企業應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內達到GSP要求,並通過認證取得認證證書),再由醫藥公司送到醫院或藥店。
醫藥公司必須經過非常嚴格的資質審批,才有醫藥經銷權。這一做法不但是國家管理醫藥流通領域的一種有效措施,同時也是和國際慣例接軌的標準化道路。
但實際上,大多數這種醫藥公司都不操作實際業務,只是負責走票(醫藥公司開具增值税發票)和走賬。有的甚至連物流管理都不進行,僅僅做個名義上的“影子醫藥公司”,能勉強符合國家的管理規定罷了。
在GSP管理體系中,生產廠家是不能直接向醫院供藥的(擁有醫藥公司牌照的一些大廠家除外,他們一般都有自己的銷售分公司———但是,這類公司一般也都是充當藥品銷售的全國總代理身份,具體營銷行為,多不直接過問),需要經過醫藥公司這一中間環節。具體的操作流程是:藥廠向社會上的推銷公司、經銷商甚至個人公開招商———這叫做總代理———與之簽下《委託推廣協議》。總代理掛靠在正牌醫藥公司之下,代理每種藥品交付其8%以上的配送物流費。總代理下面是分代理,分代理下面是跑醫院的醫藥代表,行業內俗稱“藥蟲”。這一複雜的銷售代理鏈上的每個人,都可被圈外人稱為“醫藥代表”。
2、錢色打通各“關節”
一般情況下,藥廠有藥品研發創意時,就要找代理人了,這叫做“大包”。代理人從藥品的研發到患者真正使用的所有過程,都會介入。其中需要經過幾個必要的環節:批藥號、批價格、各地價格備案、進醫保、招標、進醫院、進科室。
這些過程的每一步都需要花錢,這些錢大多數都是由代理經銷商墊付。
批藥號。花錢從“批藥號”就開始了。研發後,要向國家藥監局報批,以拿到藥品生產批號。這個過程就得花錢。除了公開收的報批費之外,底下有相關權力的人都要給錢。一般一個藥品拿到批號,至少要幾十萬元。而且現在能把藥品生產批號順利報下來的人,都是一些跟他們有多年老關係的,一般人有錢也使不進去。
批價格。一個藥品拿到生產的批准文號,廠家生產就合法了,出廠後就開始價格備案,簡稱備價,也就是定價。價格備價高還是低?發改委、物價局憑什麼相信經銷商的成本價格分析?這又得花錢。且必須在發改委的人那裏把錢花到位了,人家才會給你備一個比較高的價格。
代理人往上報價,會把中間的所有成本寫得極高。發改委給你審得細還是不細、信不信你報價備案的方式、會不會到別的地方去查你的成本,這就取決於代理人的“關係”。這其中就要花錢,至於花多少,怎麼花,就看代理人的“道行”了。
一個產品的價格組成———生產成本、物料成本、能源損耗、研發成本、人工成本,這些開銷一般都會往高報10倍。為什麼報那麼高呢?因為需要把從批藥號到進科室,其中所有流程的“腐敗成本”也算進去。但是這個成本不可能寫在物價部門所看到的成本價格分析中,如何讓他們“相信”代理人所報的“原料、人工”之類的虛高成本,這就是他花錢的意義所在。而這只是本省的定價,如果想要跨省、跨地區銷售,醫藥代表還需要跨省備價。
跨省價格備案。跨省備價與同省備價花錢的“道理”一樣,只是跨省備案的價格一般會比原廠所在地的價格要稍低一點。比如在河北某藥廠的某藥品定價為30元,在北京的定價很可能就是二十七八元。原因可能是北京當地政府本能地希望醫保這部分財政開支少一些,有點砍價的意味。
無論怎樣,行業裏的潛規則就是這樣。但是低多少就有學問了:價格壓下來多一點,這個省的發改委才願意用這個藥,但低太多又賺不到錢。到底低多少,取決於發改委的一個文件。如果代理人沒有“關係”的話,可能就低好幾元,如果代理人有“關係”,可能只低一兩元。單價幾元的差別,關係到這個藥品是否能在這個地區上市的問題。
進“醫保”。下面就涉及到這個藥品是否想進醫保範圍的問題。如果不進醫保,由於不能報銷,各醫院用量肯定就少。不過這樣的藥一般是新特藥,患者不用不行。如果某種藥品想進醫保,困難重重,並且面臨着價格跳水的危險。因為醫保由國家埋單,國家會通過價格調控使這個藥品迅速降價。但是常規性藥品為了“走量”還是願意進醫保的。
首先,要向各地政府醫保辦申請該藥品進入醫保。一般來講,一個自費類的藥品要進醫保範圍的話,在任何一個地方都不會白讓你進的。比如在北京,一個藥品要進乙類醫保,五年前需要50萬元,據説現在要100萬元了。當你這個產品在全國一半左右的省份進了乙類醫保之後,才可以申請全國甲類醫保。
如果進了甲類醫保,不管定價如何高,報銷就不是問題了,銷量也就不是問題了。這個過程也都是一步步在花錢。如果你想進全國甲類醫保的話,一兩百萬元還拿不下來呢,我聽説他們有花500萬元拿下來的。
這部分錢,一般會交到中間人手裏,由中間人遞給相關的辦事人員,比如處長、司長之類的,中間人自己留一點。一般直接收廠家或經銷商錢的人很少。
藥品招標採購。無論是否成為報銷藥———醫保用藥,藥品必須通過招標才能進入醫院,標的為:在目標時間內(比如説一年)在目標區域內,以什麼樣的價格允許某藥品的銷售。並不是説,國家或醫院同意買你的貨,而只是你有權在這裏賣貨而已。
就一些地區多年來的習慣而言,在招標中,一般一組裏一個品種中標3個廠家,比如同樣的左氧氟沙星,全國這麼多廠家誰能競爭成為這3家,那麼就得過來評標。評什麼呢?包括產品的價格、質量、信譽度,是不是大廠名牌……實際上,還有一個相當重要的潛規則就是“誰來評”:負責產品的醫藥代表和評審辦的負責人關係如何,關係到哪一步。這種長期人脈關係的形成,都是經銷商花錢堆出來的。
評審辦的人員每年都重新組成一次專家評審委員會,裏面一般都是大醫院的主管副院長、藥劑科主任或者是著名專家;還有醫保方面的政策專家,一些官員。
那些專門跑這條路的醫藥代表,能夠在第一時間把所有評審委員會的名單都拿下來,裏面總會有一些他熟悉的人,再通過這些熟悉的人“走”那些不熟悉的人的關係。
這些專家一般都有兩個手機號,在評審期間,對外公開的那個手機號碼就不用了,只有深入圈子的人才能通過另一個手機找到他。
有一些關係很硬的經銷商可能晚上跑到他家裏打牌,通過打牌輸錢,一晚上輸幾萬元或幾十萬元,用這種方式來賄賂。還有的是給其老婆錢,或是送他的孩子去國外讀書。